股票简称:晶华新材 股票代码:603683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19 号东方证券大厦)
二�二五年五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二、新增股票上市时间
新增股份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流
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个交易日。
三、新增股份的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共 8 名,均以现金参与认购,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
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
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
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的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证监会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发行对象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限售期
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目 录
释 义
在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晶华新材/发行人/公司 指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
指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东方证券
发行人会计师、验资机
指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构、审计机构
保荐人验资机构 指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 指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指
象发行 发行 A 股股票
股东大会 指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证监会 指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发行方案》 指
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
《认购邀请书》 指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
《公**》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承销办法》 指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除特别说明外,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ANGHAI SMITH ADHESIVE NEW MATERIAL CO., LTD
证券简称 晶华新材
证券代码 603683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办公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千帆路 237 弄 8 号楼 1702 室
注册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永丰街道大江路 89 号
注册资本 25,879.13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8783207XJ
法定代表人 周晓南
成立日期 2006-4-19
上市日期 2017-10-20
联系电话 021-31167522
传真电话 021-31167528
公司网址 https://www.**ithcn.com/
电子邮件 https://jhxc@**ithcn.com/
电子及集成电路胶带、汽车喷漆用胶、汽车配件用海绵胶带、美纹纸
胶带、电子工业胶带、其他特殊用途胶带、离型纸和离型膜、高导热
石墨膜(除危险品)的生产销售,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
经营范围 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物品、易**化学品)、纸制品、各类粘
胶制品(除危险品)、粘胶配套材料(除危险品)、办公用品销售,
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上市公司新增股份登记已经完成,尚待办理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类型
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简述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授
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事宜。
根据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
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关于
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修
订方案相关的议案。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减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发行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
方案的议案》
次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募
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并对获配数量与金额进行了同比例调整。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
议案》。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程序
《关
于受理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
(上证上审〔2025〕69 号)。
票事项申请的审核意见,认为本次发行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
要求。发行人于 2025 年 4 月 9 日向**证监会提交注册。
(证监许可〔2025〕909 号),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会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三)本次发行过程简述
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在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T-3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7 日(T 日)申购报价前,向截止 2024 年
(主
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
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94 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47 家证券公司、27 家保
险机构投资者和 15 家发送认购意向书的其他投资者,上述剔除重复计算部分后
合计 195 名投资者发送了《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及《上海
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以
下简称“《申购报价单》”)等相关附件,邀请其参与认购。
经主承销商和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核查,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发送范
围及发送过程符合《注册办法》《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也符合向
交易所报送的《发行方案》的规定。同时,认购邀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地事
先告知了投资者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
时间安排等情形。
在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的全程见证下,2024 年 12 月 27 日(T 日)上
午 9:00-12:00,主承销商共收到 10 份申购报价单。上述投资者均按时、完整地
发送**申购文件,除 4 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无需缴纳申购保证金外,其余
有效,且均在本次认购邀请文件发送的对象范围内。
**有效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序号 认购对象名称 是否有效 是否缴纳保证金
(元/股) (元)
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
北京金泰私募基金管理有
募证券投资基金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 8.56 10,000,000.00
司 8.62 10,100,000.00
上海枫池资产管理有限公 8.36 70,000,000.00
基金
海南纵贯私募基金管理有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
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8.36 元/股,发行
股份数量为 29,904,306 股,获配总金额为 249,999,998.16 元,**确定 8 名对象
获得配售,确认了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竞价结果,竞价结果已
于 2025 年 1 月 3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发行对象**确定为 8 家,均为本次认购邀请文件发送的对象,具体配
售结果如下:
序号 认购方名称 获配数量(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月)
上海枫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枫
池优享 1 号证券投资基金
北京金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
资基金
合计 29,904,306 249,999,998.16 -
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的
议案》等议案。结合当前监管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从“不
超过 25,000.00 万元(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 22,739.01 万元(含本数)”。
鉴于募集资金规模上限的调整,在获配价格保持为 8.36 元/股不变的情况下,
本次拟发行数量将相应由 29,904,306 股调整至 27,199,772 股,同比例对各认购对
象获配金额进行调减。
调减后各认购对象**的获配股数及获配金额情况如下:
序 限售期
认购方名称 获配数量(股) 获配金额(元)
号 (月)
上海枫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枫池
优享 1 号证券投资基金
北京金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金
合计 27,199,772 227,390,093.92 -
本次发行对象**确定为 8 名,均为本次认购邀请文件发送的对象,未有不
在邀请名单中的新增投资者。本次发行的竞价、定价、配售等发行过程以及发行
对象符合《管理办法》《注册办法》《实施细则》《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办法》及《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本
次《发行方案》的规定。在定价和配售的过程中坚持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化的原则,不存在采用**不合理的规则人为操纵发行结果,压低发行价格或调
控发行股数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方式进行。
四、发行数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 27,199,772 股,未超过公司董事
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上交所审核、**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
未超过《发行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 27,199,772 股,且超过本次《发行方案》
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 70%。
五、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4 年 12 月 25 日。发行价格不
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即不低于 8.11 元/股(定价
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
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上海晶华胶粘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
下简称“《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
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8.36 元/股,发行价格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 103.08%。
本次发行价格的确定符合**证监会、上交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发行人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且符合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向上交所报送的
《发行方案》。
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227,390,093.92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未超过发行人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并经**证监会同意注册以及《发行方案》
中规定的募集资金规模上限 22,739.01 万元。
七、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特定投资者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5)00022
号),截至 2025 年 5 月 13 日止,东方证券已收到共 8 家特定对象缴纳的认购款
合计 227,390,093.92 元(大写:贰亿贰仟柒佰叁拾玖万零玖拾叁元玖角贰分)。
支付的承销保荐费(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出具的《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天衡验字(2025)
普 通 股 (A 股 )27,199,772 股 ,发行 价 格 8.36 元,募 集 资金 总额为人民 币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22,237,302.60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保荐人和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将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九、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 27,199,772 股股份已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在**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
在上交所主板上市流通,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个交易
日。
十、发行对象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27,199,772 股,发行对象总数为 8 名。发
行对象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周信忠
国籍 **
住址 上海市徐汇区********
身份证号码 330321975********
获配数量(股) 10,879,912
限售期 6 个月
认购对象的管理人上海枫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 上海枫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 上海市宝山区河曲路 118 号 8879 室
主要办公地点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一路 568 号商业 A 座 202
法定代表人 任竞辉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3MA1GK3UP6T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经营范围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6,430,029
限售期 6 个月
姓名 李天虹
国籍 **
住址 上海市黄浦区********
身份证号码 3101011961********
获配数量(股) 2,284,780
限售期 6 个月
认购对象的管理人北京金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 北京金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北京基金小镇大厦 G 座 132
主要办公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安**厦 613
法定代表人 刘允虎
注册资本 1,01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5335489901J
一般项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证券投资基金
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
经营范围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
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2,175,981
限售期 6 个月
公司名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主要办公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 45 楼
法定代表人 吴林惠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77433812A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证监
经营范围 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2,045,422
限售期 6 个月
公司名称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 号 18 层
主要办公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 99 号震旦**大楼 18 楼
法定代表人 潘福祥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7866186P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
经营范围
金;(三)经**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1,196,789
限售期 6 个月
公司名称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丰镇路 806 号 3 幢 360 室
主要办公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528 号 15 楼
法定代表人 严晓�B
注册资本 16,480.3118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062562113E
公募基金管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
经营范围 户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1,098,869
限售期 6 个月
公司名称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注册地址 上海市金陵东路 368 号
主要办公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 1155 号浦东嘉里城办公楼 28 楼
法定代表人 杨华辉
注册资本 15,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550077618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证监
经营范围 会许可的其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1,087,990
限售期 6 个月
(二)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报价的各发行对象在提交申购报价单时均作出承诺,承诺
不存在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
发行认购的情形,认购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
响的关联方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接受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
关联方提供的**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三)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的
安排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交易;截至本上
市公告书出具日,公司与发行对象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
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
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四)发行对象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参与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
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
以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证券期货经营
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规范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的,应当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记和私募投资基金产品或私募资产管理
计划的备案手续。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
备案办法》相关规定范围内须登记和备案的产品,因此无需办理**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登记备案手续。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泰龙盛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
规定的私募基金。经核查,上述产品的管理人已完成**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
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对应产品已经完成**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要求的
私募基金产品备案手续。
任公司、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公募
基金及/或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参与认购。经核查,上述公司参与认购的产品已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
理办法》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在**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
(五)关于发行对象适当性的说明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实施指引(试行)》,保荐人(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
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约定的投资者分类标准,投资者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和
普通投资者,其中专业投资者又划分为Ⅰ、Ⅱ、Ⅲ类,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
能力**由低到高划分为保守型、相对保守型、稳健型、积极型和激进型(即
C1、C2、C3、C4 和 C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风险**界定为中高风险
(即 R4 级),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 C4 及以上的投资者可直接参与本次发
行认购;风险承受能力**为 C3 及以下级别的普通投资者主动要求参与本次发
行认购,且经保荐人(主承销商)确认其不属于风险承受能力**类别的投资者
(C1),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共同签署《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及投资者
确认书》后,可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实施指引(试行)》及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本次发行**
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提交了相关材料,主承销商和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对本次
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为:
产品风险**与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投资者分类 风险承受能力是
否匹配
产品风险**与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投资者分类 风险承受能力是
否匹配
上海枫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枫池优享 1 号
证券投资基金
北京金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泰龙
盛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经核查,上述 8 家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
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
关制度要求,其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均与本次发行的风险**相匹配。
(六)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报价的发行对象在提交申购报价单时均作出承诺,承诺不
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认购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
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亦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接受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
的关联方提供的**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综上所述,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述认购资金来源
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证监会以及上交所相关
规定。
十一、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一)本次发行定价过程的合规性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
发行人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发行过程、定价及
配售过程、发行对象的确定等**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
**》《证券法》《管理办法》《注册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认购
邀请书》等申购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证监会《关于同意上海晶华胶粘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09 号)
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事项的要求,符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已向上交所报备的
《发行方案》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二)本次发行对象选择的合规性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
发行人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
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证券法》《管理办法》《注册
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已向上交所报备的《发行方
案》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及
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
保收益承诺,且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
补偿情形。
发行人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
各个方面,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二、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发行人律师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认为: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出
具之日,本次发行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形式和内容合法、有效;
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规定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相关决议,
本次发行的结果公平、公正,符合**证监会同意本次发行批复的要求;
定。
第三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根据**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出具的
《证券变更登记证明》,**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完成与本
次发行相关的证券变更登记。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证券简称:晶华新材
证券代码:603683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交所主板上市流
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个交易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共 8 名,均以现金参与认购,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
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
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
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的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证监会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发行对象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限售期
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第四节 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比例 限售股数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总数(股) 股份性质
(%) 量(股)
上海乾瀛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乾瀛价值成
长 1 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
上海乾瀛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乾瀛价值成
长 10 号 私 募 证 券 投
资基金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瀛
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合计 120,772,091 46.02 100,000-
(二)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根据**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截至 2025 年 5 月 21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信息,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比例 限售股数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总数(股) 股份性质
(%) 量(股)
上海枫池资产管理有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乾瀛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乾瀛价值成
长 1 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
合计 139,564,196 48.18 20,430,771
二、本次发行前后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登记完成后,公司将增加 27,199,772 股有限售条件
流通股,具体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项目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3,708,000 1.41 30,907,772 10.67
**售条件股份 258,791,289 98.59 258,791,289 89.33
合计 262,499,289 100.00 289,699,061 100.0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存在其他股东通过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成为公司控股
股东的情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公司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
监事和**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四、股份变动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以 2025 年 1-3 月和 2024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及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和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基准,
并考虑本次发行新增净资产,以本次发行后股本**摊薄计算,本次发行前后公
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和每股收益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元/股
项目 (未年化)
发行前 发行后 发行前 发行后
基本每股收益 0.07 0.06 0.26 0.23
每股净资产 5.16 5.44 5.07 5.36
注 1:发行前基本每股收益=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当期期末总股本;
注 2: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当期期末总股本;
注 3: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次发行后总股本;
注 4: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本次发行后总股本。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度、2023 年度和 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分别出具了“天衡审字〔2023〕01138 号”、“天
衡审字〔2024〕01424 号”和“天衡审字〔2025〕00756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
计报告。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1,042,058,635.18 1,040,672,593.85 877,542,150.23
非流动资产 1,517,109,944.45 1,086,368,425.15 962,636,155.03
资产总计 2,559,168,579.63 2,127,041,019.00 1,840,178,305.26
流动负债 846,847,225.56 662,367,219.04 682,270,903.39
非流动负债 373,049,629.43 175,935,833.74 143,531,799.72
负债合计 1,219,896,854.99 838,303,052.78 825,802,703.11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330,490,295.89 1,282,456,336.20 968,092,669.60
少数股东权益 8,781,428.75 6,281,630.02 46,282,932.55
所有者权益合计 1,339,271,724.64 1,288,737,966.22 1,014,375,602.15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营业收入 1,884,997,360.00 1,558,566,408.38 1,413,884,445.11
营业成本 1,810,566,464.71 1,495,850,951.79 1,378,744,498.61
营业利润 76,757,218.11 71,536,817.19 23,752,808.11
利润总额 70,873,356.96 66,770,592.53 22,532,958.57
净利润 68,841,904.87 67,496,201.36 27,670,222.97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7,033,856.08 56,568,938.34 5,815,328.58
少数股东损益 1,808,048.79 10,927,263.02 21,854,894.39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4年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6,197,470.32 147,832,397.99 191,642,036.9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3,246,958.56 -155,945,903.63 -129,766,140.9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8,169,692.06 116,589,725.36 -97,471,549.40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767,569.38 -450,243.24 4,803,792.45
的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26,986,749.68 108,025,976.48 -30,791,860.92
(四)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流动比率(倍) 1.23 1.57 1.29
速动比率(倍) 0.74 1.11 0.87
资产负债率(合并)(%) 47.67 39.41 44.88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13.53 12.39 16.46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每股净资产
(元)
利息保障倍数(倍) 4.79 3.99 2.04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6.12 5.76 6.06
存货周转率(次) 5.01 4.54 4.48
总资产周转率(次) 0.80 0.79 0.79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
量(元)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48 0.42 -0.14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 3.57 3.56 3.3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基本 0.26 0.24 0.03
前每股收益(元/
股)
稀释 0.26 0.24 0.0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摊薄 5.04 4.41 0.60
前净资产收益率
(%)
加权平均 5.15 5.09 0.6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基本 0.25 0.24 0.04
后每股收益(元/
股)
稀释 0.25 0.24 0.0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摊薄 4.79 4.35 0.80
后净资产收益率
(%)
加权平均 4.89 5.03 0.80
注:流动比率=期末流动资产/期末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预付账款)/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期末负债总额/期末资产总额)×100%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期末股本总额;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 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平均总资产;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当期发生的研发费用/当期营业收入。
基本每股收益=P÷S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
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告期缩股数;M0 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下
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 为减少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稀释每股收益=P (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利息-转换费用)×(1-所
得税率)/(S0+S1+Si×Mi÷M0-Sj×Mj÷M0―Sk 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
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
股股东的净利润。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已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影响,
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P/E;
其中: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
股股东的净利润;E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末净资产;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E0
+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的期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月份
数;Mi 为新增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 为减少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
告期期末的月份数;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 为发生其他净资产
增减变动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资产负债整体状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总资产分别为 184,017.83 万元、212,704.10 万元和
体流动性较高。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总负债规模分别为 82,580.27 万元、83,830.31
万元和 121,989.69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
组成,各期占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 82.62%、79.01%和 69.42%%,流动负债占比
逐年下降,主要为公司近年来引入长期负债进行资本性投入,扩张产能所致。
(二)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44.88%、39.41%和 47.67%,流
动比率分别为 1.29 倍、1.57 倍、1.23 倍,速动比率分别为 0.87 倍、1.11 倍和 0.74
倍。公司资产负债率先升后降,主要因为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导致负债占比下降,随后 2024 年建设西南生产基地增加长期借款导致负债占比
上升。基于上述原因,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呈现相同的波动趋势。
(三)资产运营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6.06、5.76 和 6.12,存货周转分别为
(四)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分别为 2,767.02 万元、6,749.62
万元和 6,884.19 万元。公司业绩持续增长、盈利能力较强。
(五)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金额为 19,164.20 万元、
年公司业务规模发展较快,经营性现金流入相应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2,976.61 万元、-15,594.59
万元和-33,324.70 万元,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系公司连年进
行大额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9,747.15 万元、11,658.97 万
元和-6,816.97 万元,公司各期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的波动,主要系公司银行借
款等有息负债的增减波动以及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所致。
第六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龚德雄
保荐代表人:张桐、许恒栋
项目组成员:尚政、王海峰、王琪、杨懿��、黄琳、付凯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19 号东方证券大厦
联系电话:021-23153888
传 真:021-23153500
二、发行人律师: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黄勇
经办律师:叶菲、毛一伦
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 1591 号虹桥迎宾馆 34 号
联系电话:021-68769698
传 真:021-58304009
三、审计机构及验资机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郭澳
经办注册会计师:刘盼盼、魏娜、钱俊峰、程正凤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6 号万达广场商务楼 B 座 19-20 楼
联系电话:025-84711188
传 真:025-84724882
第七节 保荐协议主要内容和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公司与东方证券签署了《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东方证券承销
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之保荐协议》《上海晶华胶粘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之承销协议》。东方证券作为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已指定
张桐和许恒栋作为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张桐: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硕士,保荐代表人,CPA。曾先后负责或参与的
项目有德马科技(688360)、美邦药业(605033)、中农联合(003042)、朗绿
科技、锐牛股份、永道射频等 IPO 项目;美邦药业(605033)、晶华新材(603683)
等再融资项目;曲江集团收购人人乐(002336)、唐山金控收购等并购项目。张
桐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
定,执业记录良好。
许恒栋:清华大学工学硕士,保荐代表人,CFA。曾先后负责或参与的项目
有深水规院(301038)、纳芯微(688052)、中农联合(003042)、德马科技(688360)、
爱美客(300896)等 IPO 项目;力星股份(300421)、晶华新材(603683)等
再融资项目;南通锻压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以及文依电气(874049)、科华控股
(603161)、永冠新材(603681)、上海领灿(838335)等新三板挂牌项目。许
恒栋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
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东方证券作为保荐人对发行人所载的资料进行了核实,认为:发行人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符合《公**》《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实施细则》及《承销办法》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及上市的相关要求。发行
人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次发行的
股票具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东方证券愿意推荐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
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第八节 其他重要事项
自本次发行获得**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至本上市公告书披露前,未发生对
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九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二、查阅地点及时间
投资者可到发行人办公地查阅。
办公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千帆路 237 弄 8 号楼 1702 室
联系电话:021-31167522
联系人:潘晓婵
三、查阅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之外的每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7:00。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