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63 证券简称:美好医疗 公告编号:2025- 041
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
大会已审议批准实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
事项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必要程序
(一)2025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吴学斌先生作为征集人依法采取无偿方式向公司全体股
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二)2025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2025 年 4 月 20 日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公司内部公示本激励计划的
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异议。
(四)2025 年 5 月 6 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五)2025 年 5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六)2025 年 5 月 9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七)2025 年 5 月 23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授予事项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而不得获授限制性
股票,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
规定,以及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将前述激励对象拟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分配至**授予的其他激励对象。调整后,**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次授予事项的内容与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的内容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授予条件如下: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
形,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 2025 年 5 月 23 日为**授予
日,向符合**的 303 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 401.29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为 13.39 元/股。
四、本次授予情况
(一)授予日:2025 年 5 月 23 日。
(二)授予价格:13.39 元/股。
(三)授予数量:401.29 万股。
(四)股票来源: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和/或定向增发 A 股普通股。
(五)授予人数:303 人。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如下:
序 获授数量 占授予总量 占公司总股
姓名 国籍 职务
号 (万股) 的比例 本的比例
LIM HOOI
PENG
NORHAYATI
BINTI A.AZIZ
OOI CHIEN
YEN
MOHD
BIN MANN
GRACE CHIN
JU HUI
ABDUL
ABD RAHIM
LIM YEN
SHAN
CHIN KIAT
LUNG
LIM CHOON
WEI
LOW CHUN
YEE
CHENG WOEI
CHUAN
TAN KEAN
WEI
TEOH CHIA
WEI
CHONG CHEE
KONG
NG CHONG
HOOI
YAP CHANG
WEI
CHONG KAH
SOON
LIN YUNG
YUIN
TEOH KOK
KHUEN
HONG SOO
KHENG
DANIEL TEOH
CHUN HOU
LOH YEE
FONG
CHEAH WEI
CHER
公司(含子公司)其他核心员工(268
人)
合计 500.00 100.00% 1.23%
注: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六)有效期: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
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54 个月。
(七)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交易日起至首
**个归属期 30%
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交易日起至首
第二个归属期 30%
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交易日起至首
第三个归属期 40%
次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
红利、股票拆细、配股而增加的权益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前不得转让、
质押、抵押、担保、偿还债务等。如相应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因前述原因
获得的权益亦不得归属。
各归属期内,限制性股票满足归属条件的,公司可按规定办理归属事项;未
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或者满足归属条件但激励对象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八)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设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
年度为 2025 年-2027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具体如下:
目标值(An) 触发值(Am)
归属安排
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100% 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80%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个 1.以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准,2025 1.以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准,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56.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4.00%;
归属期 2.以 2023 年净利润为基准,2025 年 2.以 2023 年净利润为基准,2025 年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56.25%。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44.00%。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第二个 1.以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准,2026 1.以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准,2026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95.31%;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72.80%;
归属期 2.以 2023 年净利润为基准,2026 年 2.以 2023 年净利润为基准,2026 年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95.31%。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72.80%。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第三个 1.以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准,2027 1.以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准,2027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44.1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7.36%;
归属期 2.以 2023 年净利润为基准,2027 年 2.以 2023 年净利润为基准,2027 年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44.14%。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7.36%。
注:1、上述“营业收入”“净利润”指标均以经审计的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所载数据作为计算依据;上述“净利润”
指标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剔除本激励计划考核期内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
激励事项产生的激励成本的影响。
各归属期内,公司未满足触发值(Am)业绩考核的,所有激励对象当期计
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九)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含子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
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A、B、C、D 四个**。各归属期内,公司根
据激励对象于相应考核年度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可归
属比例,具体如下: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A B C D
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 100% 80% 60% 0%
各归属期内,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激励对象当期计
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激励对
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但未能归属的部分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不可递
延至下期。
五、本次授予事项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选择 Black-Scholes 模型计算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参数选取如下:
(一)标的股价:24.11 元/股(授予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二)有效期:1 年、2 年、3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至每期可归属日的期
限);
(三)历史波动率:29.35%、25.14%、22.66%(深证综合指数波动率);
(四)无风险利率:1.50%、2.10%、2.75%(**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
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
(五)股息率:1.71%(公司所属申万行业“医药生物-医疗器械”年化股息率)。
本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计 401.29 万股,产生的激励成本将根据
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分期摊销,预计对公司相关期间经营业绩的影响如下:
激励总成本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注:1、上述预计结果并不代表本激励计划**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与授予日情况有关之外,还与实
际生效和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有关。
经初步预计,一方面,实施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对公司相关期间的
经营业绩有所影响;另一方面,实施本激励计划能够有效激发激励对象的工作积
极性和创造性,从而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提升公司的内在价值。
六、参与激励的公司董事、**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在授予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管理人
员。
七、监事会意见
(一)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
(二)激励对象符合《公**》《证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合法、有效。
(三)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综上,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 2025 年 5 月 23 日作为首
次授予日,向符合**的 303 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 401.29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
予价格为 13.39 元/股。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本次授
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履行现阶段应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本次
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及《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成就,本次
授予的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及《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相关规定。
九、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
司和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规定的授予条件,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已经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
露义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
关规定。
十、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核查意见;
(四)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五)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
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