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湖南南新制
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新制药”或“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
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1号――持续督导 (2025年3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
南新制药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2 月 25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南南新制
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8 号),同意公
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5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34.94 元/股,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122,29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8,761.77 万元(不含增值税)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3,528.2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3 月 20
日**到位,由天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
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16008 号)《验资报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的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
保荐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2022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69)和《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合计 109,457.78 109,457.78
注: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研发实验室”项目结项和终止部分超
募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超募项目“研发实验室”项目予以结项,并终止超募项目
“NX-2016”项目、“GK激活剂”项目、“JAK3抑制剂”项目、“P2X3拮抗剂”项目。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等情况请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
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07)。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
使用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拟对募投项目“营销渠道网络升级建设项
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原项目达到 本次调整后项目达到
项目名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营销渠道网络升级建设项目 2025 年 6 月 30 日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营销渠道网络升级建设项目”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营销网络体系、
增强营销渠道管理能力、扩大营销网络覆盖范围,主要建设内容是新建 8 个办事处,
并对 22 个现有办事处进行升级。项目总投资额为 12,010.05 万元,包括办公场地购置
费 6,300.00 万元,办公场地租赁费 277.20 万元,办公场地装修费 1,172.00 万元,设备
购置费 3,581.04 万元,预备费 679.81 万元。
“营销渠道网络升级建设项目”的投入进度不及预期,主要原因是:**,受宏
观经济环境和医药行业政策等影响,综合考虑成本投入、产品管线丰富度等因素,公
司及时调整和优化销售策略,对在特定省市建立办事处的实际需求大幅减少;第二,
目前公司在感冒与抗病毒相关领域已逐步覆盖注射、口服、吸入等多种给药途径的剂
型,不同给药途径的药品在营销渠道上有不同的要求和限制,导致公司需要针对各类
药品制定相应的渠道策略和建设方案,增加了项目的复杂性和难度,同时为了控制项
目投入风险,公司提高了建设项目的设计、投入和验证标准,采取逐步投入的方式,
导致投入周期延长。
公司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为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施更符合公**期发展战略的要求,有效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与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施质量,**募集资金的使用风险,公司经审慎研究,拟将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是基于对股东负责、对公**远可持续发展负责、
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的
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投资用途、建设规模的情
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按
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科学、合理
决策,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本次公司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营销渠道网络升级建设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
实施过程的内外部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会对公司的
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延期不存在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投资用途、建设
规模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董事会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营销渠道网络升级建设项目”延期是基于对股东负责、
对公**远可持续发展负责、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延期不存在调整项
目的投资总额、投资用途、建设规模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
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
的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不涉及项目的实施主体、项目内容及投资
总额等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
益的情形。公司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锋 邹扬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