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59 证券简称:古越龙山 公告编号:临 2025-026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
励;若公司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将回购股
份用于上述用途,则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
? 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2.83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
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均价的 150%。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
购方案之日,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
行动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 6 个月不存在减持计划。
若上述主体未来有减持计划,相关方及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对应方案未能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
机构审议通过、参与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按照
计划授出的风险;
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
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
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的风险。
法实施或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公
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
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议及董事会审议情况
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
董事出席会议,以11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
该项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议回购方案的时间、程序符合《公**》
《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
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彰显国有
企业的责任担当,公司拟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
(二)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
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
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金额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即实
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金额超过下限,则本次回购方案
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股
东大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
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期限内,若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对上述不得回购期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的,则按照**的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相应调整不得回购的期间。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拟回购数量 占公司总股 拟回购资金总
回购用途 回购实施期限
(股) 本的比例(%) 额(万元)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用于员工持
股计划或股 1.71-2.57
-2338.27 万 -30000(含) 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
权激励
月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
本次回购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2.83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
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2亿元、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3亿元
和回购价格上限12.83元/股进行测算,若本次**回购股份数量**
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
动如下:
股份类别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按回购 本次回购后(按回购
下限测算) 上限测算)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 (股) (%) (股) (%)
有限售条件流 0 0.00 15588465 1.71 23382697 2.57
通股份
**售条件流 911542413 100 895953948 98.29 888159716 97.43
通股份
股份总数 911542413 100 911542413 100 911542413 100
注:上表回购前股份数量为截至董事会审议日前一交易日收市后
股本数据。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以上测算数据仅供
参考,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以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实际回购股份数量
为准。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
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671,142.70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95,439.39万元,流动资产408,932.19
万元,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分别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流动资产的比例为4.47%、5.04%、7.34% ,本次股份回购
方案对公司日常经营影响较小。截至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公
司资产负债率为10.71%。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本次回
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有利于完善公**效激
励机制,充分调动核心员工的积极性,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促
进公**期、健康、可持续发展,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
债务履约能力、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
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
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
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
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
份决议前6个月存在增持行为,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古越龙山关于控股股东取得金融机构增
持**暨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及《古
越龙山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进展暨增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
告》
(公告编号:2025-003)
。上述行为系控股股东基于维护股东利益
和增强投资者的信心做出的,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
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已
完成增持计划,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古越龙山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暨权益变动触及
除上述情形之外,公司董事、监事、**管理人员、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
股份的行为;不存在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
及市场操纵的行为;在回购期间不存在增减持计划。
若上述主体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
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
况:
公司向董事、监事、**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
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其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公司董事、监事、**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
以上的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不存在股份减持计划。
若上述主体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本
次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将回购股份用于上述用途,则尚未使用
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十三)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作为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股份来
源,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偿债能力。若发生公司注销所回购股
份的情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等有关规定,就注销股
份事宜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对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
其授权人士,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
但不限于:
价格和数量等;
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
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数量等,具体实施回购方案,以及在回购期限内,当回购股份金额达
到**限额,公司董事长可自行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
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或股东
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董事长有权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
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
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对应方案未能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
审议通过、参与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按照计划
授出的风险;
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
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
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做好资金筹划安排,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
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如出现相
关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无法实施,公司将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和信息披露程序,择机修订或适时终止回购
方案。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回购账户开立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专用证券账户情况如下:
持有人名称: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号码:B887324284
(二)后续信息披露安排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并将根据回购
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