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00 证券简称:广联航空 公告编号:2025-053
债券代码:123182 债券简称:广联转债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预留授予部分**
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对象5人,**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的财务总监郝艳芳系同一人。
普通股股票。
次授予股票481,600股,预留授予股票207,200股。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及预留授予**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成就的议案》。按照《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鉴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目前处于转股期,本公告中公司总股本以截至 2025 年 5 月 9 日**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下同。
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次临时股
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按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1名激励对象持有的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简述
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等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以下简称《公**》)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公司聘请
的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至2022年1月10日,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
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
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开
披露前六个月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未发现相关人员存在利用内
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预留部分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及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
相关法律意见书,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
规则的规定,完成了《激励计划》**类限制性股票的**及部分预留授予的登
记工作,共向21名激励对象以17.24元/股的价格授予123.00万股**类限制性股
票,占公司授予时总股本比例的0.59%;其中,**授予86.00万股,占公司授予
时总股本比例的0.41%;预留授予37.00万股,占公司授予时总股本比例的0.18%。
与前次公告不一致系因在确定授予日后的**类限制性股票登记过程中,有4名
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授予其**限制性股票,共涉及**类限制性股票
自律监管指南**号――业务办理》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预留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授予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激励计划后的12个月内完成,公司
已于2022年1月17日召开2022年**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激励计划;由
于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权益**个考核年度为2022年,因此预留权益需在2022年第
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出,由于公司在上述期间内无再向潜在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
制性股票的计划,预留权益失效,因此作废剩余预留的**类限制性股票12.00万
股、剩余预留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4.90万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预留授予**类限制性股
票**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及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预留授予**类限制
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及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及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
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监事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预留授予**类限制性股票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及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授予价格调整及第三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成就的议案》。相关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
对符合解除限售及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及预留授予**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时间为自**及预留
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交易日起至**及预留授予部分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
制性股票总数的40%。
本次激励计划**类限制性股票的**及预留部分授予日为2022年2月9日,
**及预留部分授予的**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2年5月12日。上述**
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已于2025年2月8日届满,于2025年2月10日进入第三
个解除限售期,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为2025年2月10日至2026年2月6日。
**及预留授予**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说明: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
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合解除限售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
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
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形,符合解除限售条件。
(4)具有《公**》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 2024 年营业收入为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60%;
(1)
(2)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60%。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绩考核目标,公司层面业
绩考核达标。
但剔除本次及其他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之后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公司 个人考核结果均为“合
依据激励对象解除限售对应考核年度的考核结果确认其解除限售比 格”,本次解除限售比例均
例。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分别对应 为 100%。
解除限售比例如下表所示:
个人考核结果 合格 不合格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
比例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
解除限售比例。
激励对象按照当年实际解除限售数量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考核当年
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不可递延
至下一年度。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2年**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
公司董事会将于**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满后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办理本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除限售事宜。
三、关于本次**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
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披露了《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现有
总股本212,032,247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股份 531,300 股后的股本
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1,150,094.70元,合计送红股42,300,189股。本次权益分派实
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296,632,625股。
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后,该21名激励对象所持**类限制性股票尚未解除限
售的股票总数为688,800股。
除上述因权益分派调整**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外,本次**及预留授予**
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内容与公司已披露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无差异。
四、本次激励计划**及预留授予**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
解除限售数量及流通安排
对象5人,**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的财务总监郝艳芳系同一人;
授予股票481,600股,预留授予股票207,200股。
本次解除限
获授的**类 本次可解除限售 剩余未解除限
售数量占获
限制性股票数 **类限制性股 售**类限制
序号 姓名 职务 授限制性股
量 票数量 性股票数量
票数量的比
(股) (股) (股)
例
中层管理人员(14 人) 756,000 302,400 0 40.00%
合计 1,204,000 481,600 0 40.00%
注:上述限制性股票数量为经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的数量。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类限制性股票实际解除限售情况如下:
本次解除限
获授的**类 本次可解除限售 剩余未解除限
售数量占获
限制性股票数 **类限制性股 售**类限制
序号 姓名 职务 授限制性股
量 票数量 性股票数量
票数量的比
(股) (股) (股)
例
职工代表董事、
会秘书
中层管理人员(2 人) 140,000 56,000 0 40.00%
合计 518,000 207,200 0 40.00%
注:1、2025年1月15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次临时股东大会与**届第九次职工代表大会,
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选举完成后杨守吉先生不再担任职工代表董事一职。
预留授予中激励对象杨怀忠先生、彭福林先生、郝艳芳女士、王梦勋先生、毕恒恬先生为公司
董事、**管理人员,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股份总数的25%;杨守
吉先生为离任董事,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同时,董事及高管买卖股票
应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
五、本次解除限售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股数(股)
(%) (%)
一、有限售条件
股份
高管锁定股 76,417,175 25.76 364,000 76,781,175 25.88
股权激励限售股 688,800 0.23 -688,800 0 0.00
二、**售条件
股份
三、股份总数 296,644,066 100.00 0 296,644,066 100
注:1、上表中各明细数据计算结果在尾数上如有差异,均因四舍五入所造成。
表》为准。
六、备查文件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归属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