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 券 代 码:603399 证 券简 称:永 杉 锂 业 公告 编 号:2025-041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终止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议案》,同意终止公司 2022 年度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概述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2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于 2022 年 8 月 8 日召开了公司 2022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以上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的
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申请文件。
二、终止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原因
自公司公布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
积极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各项工作。基于内外部环境变化等因素,综
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因素及公司实际情况,为**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经
董事会审慎分析后,同意终止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
三、终止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影响
公司目前各项经营活动均正常进行,终止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
项是经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作出的决策,不会对公
司正常经营与稳定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终止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
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
司终止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系综合考虑资本市场政策及环境变化,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等因素做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造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全体独
立董事同意《关于终止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议案》,并一致同
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终止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终止
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
于终止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
次终止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系公司综合考虑了资本市场环境
和公司实际情况等诸多因素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
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特此公告。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