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80 证券简称:山推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7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的 0.50%。
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山推股份”)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达成。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
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67 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
解锁期实际可解锁共计 7,487,700 股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议通过了《关于 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初步核
实。
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合
法、有效。
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在本次激励计划筹划过程中,公司未发现内
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
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亦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有关内幕信息
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批复的公告》(2020-055),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得山东重
工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山东重工资本字〔2020〕25 号)。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确认。
授予日为 2020 年 12 月 18 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21 年 1 月 26 日。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原激励对象王俊伟、盛华分别因工作调动原因及个人
原因离职,不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上述人员所持的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91 万股,回购资金合计人民币 1,652,200 元,监事会、独立董
事、律师事务所分别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2021 年 9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在**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注销手续,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披露《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的公告》。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原激励对象刘健、朱建伦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
合公司股权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上述人员所持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 60 万股,回购资金合计人民币 1,086,000 元,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监事会、
独立董事、律师事务所分别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2022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于 2022 年 7 月 7 日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在**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注销手续,于 2022 年 7 月 8 日披露《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的公告》。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其中 8,017,200 股拟流通上市,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4 月 14
日;397,800 股拟回购注销,于 2023 年 6 月 15 日完成注销手续。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
股流通上市,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4 月 15 日;528,000 股回购注销,于 2024 年 6 月
二、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满足的说明
根据《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
记之日起 24 个月内为限售期,本次申请解锁股份授予完成登记之日为 2021 年 1 月 22 日。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60
个月内的**一个交易日当日止为第三个解锁期,可申请解锁数量占限制性股票数量的
公司对《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约定的解锁条件进行了审
查,详见下表: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三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 是否达成解锁条件的说明
(1)公司 2023 年归母扣非净
(1)以 2017-2019 年归母扣非净利润平均值为基数,公
利润复合增长率为 130.87%,
司 2023 年归母扣非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15%,且不低
公司层 同行业平均业绩水平为
于同行业平均业绩水平;
面业绩 11.00%,达成;
考核目 (2)公司 2023 年加权平均净
(2)以 2017-2019 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值为基
标 资 产 收 益 率 增 长 率 为
数,公司 2023 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增长率不低于
平为-1.39%,达成;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三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 是否达成解锁条件的说明
(3)以 2017-2019 年营业收入平均值为基数,公司 2023 (3)公司 2023 年营业收入复
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10%。 合增长率为 11.10%,达成。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1)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按照《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 计划授予的 67 名激励对象中:
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分年 (1)有 64 人考核结果(S)
进行考核,根据各年度绩效考核办法中个人的绩效考评评 为 S≥90,其第三个解锁期的
价指标确定考评结果,原则上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 限制性股票实际解除限售额
(A)、良好(B)、合格(C)、不合格(D)四个档次。 度 =7,276,500 × 1=7,276,500
其中 A/B/C 为考核合格档,D 为考核不合格档,考核评价 股;有 2 人考核结果(S)为
表适用于股权激励考核对象。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将转化 90>S≥80,其第三个解锁期的
为百分制,考核得分(S)满分为 100 分。 限制性股票实际解除限售额
考核评价表 度 =264,000 × 0.8=211,200
考核结果
(S) S≥90 90>S≥80 80>S≥70 S<70 股;1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
标准** **
(A) 良好(B) 合格(C) 不合格(D) 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条件,公
激励对 标准系数 1.0 0.8 0.6 0 司拟定回购注销其所持的已
象个人 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层面 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性股票 132,000 股。
若激励对象在该解锁日对应的考核会计年度的个人 (2)第三期未解锁额度由公
绩效考核为不合格(D),则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 司于第三期解锁日之后以授
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当期解锁额 予价格与解锁日市价之低者
度,公司将在当期解锁日之后,以授予价格与解锁日市价 (1.81 元/股)统一回购并注
之低者统一回购并注销。若激励对象在该解锁日对应的考 销,共计 184,800 股,回购资
核会计年度的个人绩效考核为合格(C)和良好(B),则 金为 334,488 元。
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对该激励对象限 (3)除 1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
制性股票当期未解锁额度以当期解锁日之后以授予价格 激励对象未发生按《2020 年限
与解锁日市价之低者统一回购并注销。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第十三
(2)激励对象需满足《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章第二款规定不得参与 2020
中第十三章第二款规定不被禁止参加激励计划的条件。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情
形,满足解锁条件。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约定的第三个解锁期的解锁业绩条件共有三个:
一是归母扣非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二是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增长率;三是营业收入复
合增长率。
(1)归母扣非净利润复合增长率
《激励计划》约定:以 2017-2019 年归母扣非净利润平均值为基数,公司 2023 年归
母扣非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15%,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业绩水平。
计算过程:
根据《激励计划》中“(1)上述财务指标均以公司当年度经审计并公告的财务报告
为准;(2)利润指标计算均以激励成本摊销前的利润作为计算依据;(3)上述“净利
润”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4)
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实施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等产生影响净资产的行为,则新增加的净
资产和对应的利润在业绩考核时不计入当年净资产和利润增加额的计算。”基于 2023 年
度经审计的归母扣非净利润数据,剔除股权激励事项的影响,计算如下:
项 目 序号 金额(单位:元)
加:股权激励成本摊销对净利润的影响 2 7,303,106.26
加:股权激励递延所得税确认所得税费用对净利润的影响 3 -1,129,307.07
调整后 2023 年度经审计的归母扣非净利润 4=1 2 3 708,237,290.98
经计算,公司 2023 年归母扣非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为 130.87%,不低于 15%,且不低
于**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的同行业平均增长率(据万得查询得出同行业平均增长
率为 11.00%)。
(2)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增长率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约定:以 2017-2019 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
均值为基数,公司 2023 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增长率不低于 65%,且不低于同行业平
均业绩水平。
计算过程:
根据《激励计划》中“(1)上述财务指标均以公司当年度经审计并公告的财务报告
为准;(2)利润指标计算均以激励成本摊销前的利润作为计算依据;(3)上述“净利
润”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4)
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实施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等产生影响净资产的行为,则新增加的净
资产和对应的利润在业绩考核时不计入当年净资产和利润增加额的计算。”基于 2022 年
度经审计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数据,剔除非公开发行及股权激励事项的影响,计算
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经审计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1.00 5,217,590,582.96
加:股权激励成本摊销对净利润的影响(加权平均) 2.00 3,651,553.13
加:股权激励递延所得税确认所得税费用对净利润的
影响(加权平均)
减:定增对净资产变动的影响(加权平均) 4.00 -
用于计算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业绩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5=1 2 3-4 5,220,677,482.56
经审计的 2023 年扣非归母净利润 6.00 702,063,491.79
加:股权激励成本摊销对净利润的影响 7.00 7,303,106.26
加:股权激励递延所得税确认所得税费用对净利润的影响 8.00 -1,129,307.07
调整后 2023 年度经审计的归母扣非净利润 9=6 7 8 708,237,290.98
调整后 2023 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9/5 13.57
经计算,公司 2023 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增长率为 1808.91%,不低于 65%,且不
低于**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的同行业平均增长率(据万得查询得出同行业平均增
长率为-1.39%)。
(3)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约定:以 2017-2019 年营业收入平均值为基数,
公司 2023 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10%。
相关指标计算:
公司 2017-2019 年营业收入平均值为 6,918,546,904.12 元,2023 年营业收入为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或不能解除限售股份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认为 2020 年限制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经达成。
本次申请解锁的激励对象为 67 名,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为 7,487,700 股,占 2020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总数的 29.63%,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50%。根据 2020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办理第三个解锁期的解锁事宜。
三、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情况
可申请解锁的激励对象 剩余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
的限制性股 的限制性股 解锁的限制性股
姓名 职位/人数 性股票数
票数(万股) 票数(万股) 票数(万股)
(万股)
张 民 副董事长 66 44.22 21.78 0
董事 1人 66 44.22 21.78 0
党委委员、副总
黄亚军 50 33.50 16.50 0
经理
党委委员、副总
朱来锁 40 26.80 13.20 0
经理、安全总监
董事会秘书、证
券与投资管理
袁 青 40 26.80 13.20 0
部部长、董事会
办公室主任
高管 3人 130 87.10 42.90 0
中层管理人员 19 人 809 516.95 248.49 0
业务骨干 42 人 1,280 823.76 422.40 0
特殊奖励人才 2人 40 26.80 13.20 0
合计 67 人 2,325 1,498.83 748.77 0
注 1:上述激励对象职务已根据公司**情况进行更新,其中黄亚军先生、朱来锁先
生于 2022 年 12 月被聘任为公司副总经理,不再在中层管理人员中列示;
注 2:上表中董事、**管理人员其所持股份锁定及买卖股份行为,应遵守《公**》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和**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同时,
还须遵守董事、**管理人员所作的公开承诺。
注 3:上表中公司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为 66 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及可解锁的激励对象主体均符合《公司 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对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要求,公司 2020 年限制性激励股票
计划第三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可解锁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与其在考核
年度内个人绩效结果相符,可解锁的激励对象主体**合法、有效,同意《关于 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满足情况进行核
查后认为:根据《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达成,同意按照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办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的解锁事宜。
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核查后认为:公司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的 66 名激励对象解锁**合法有效,满足公司
续。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认为,本次解锁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
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
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
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第三个解锁期已届至,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已经
成就,公司尚需就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办理相关解锁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