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田文广先生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独立
董事,在 2024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任职期间
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田文广先生,1969 年出生,本科学历,**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历任
包头商务局驻烟**事处主任,包头红星商贸公司副总经理,包头市迅捷科技发
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烟台中天连接技术研究院院长,2020 年 12 月 21 日至 2024
年 8 月 22 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东方蓝天钛金科技有限公司副书记。
本人任职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的情形。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中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3 次,严格审议董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没有缺席或委托
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
本人认为,任期内,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合法合规,各项
会议议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除对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回避表决外,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东大会,认真听取了与会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二)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
委员,严格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了以
下工作职责:
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认真履行委员职责,主持召开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两次,对公司董事、**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及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进行审核。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认真履行委员职责,对公司第四届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进行审查。
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就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深
入交流和探讨,深入了解公司战略布局,与公司其他董事及**管理人员保持密
切联系。
联交易预计、续签租赁合同、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等事项发表意见,上述关联
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审阅各次董
事会的议案,并在核查后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度关联交易及 2024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续签租赁合同、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 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年度审计工作开始前,本人与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注册会计师、内部审计
部门进行了充分沟通,并对年度审计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对审计工作的审计范
围、审计进展、关键审计事项、审计过程中提请关注的问题等相关事项进行了交
流。本人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
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五) 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出席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与参会的中小投资者
就会议审议议案及其关心的公司经营情况进行了沟通交流。
(六)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履职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与内部审计人员沟通,听取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汇报及工作计划。
(七) 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将相关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及时向独立
董事汇报,在每次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均能及时提供相关会议材料,并对
独立董事的疑问及时解答,为独立董事正常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关注的事项
(一)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审核确认公司 2023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及 2024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
续签 的议案》《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子公司利益的情形,在董事会审议上述
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 年年度报
告》
《2024 年**季度报告》,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对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
据和重要事项,向广大投资者公开、透明地披露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上述定期
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对
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
控制体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公司经营管理的**
活动均按照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四)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
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
度审计机构。
(五) 调整股权激励业绩考核指标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并修订相关文件的
议案》
。公司本次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并修订
相关文件,有利于进一步增强股权激励效果、达到激励目的,客观反映外部环境
和公司经营情况现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董事、**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
**管理人员薪酬较为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总体评价和建议
关注公司的治理运作和经营决策,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对需要董事会决策的事
项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并按照有关规定发表了独立意见,促进了董事会
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为公司持续、健康和稳健发展发挥了实质性作用。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田文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