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761 200761 股票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 B 编号:2025-023
债券代码:127018 债券简称:本钢转债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基本情况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其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 年 4 月 25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4 月 2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4 月 25 日上午 9:15 至 2025 年 4 月 25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B 股股东应在 2025 年 4 月 14 日(即 B 股股东能参会的**交易
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
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1-
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
附件 2)。
(2)公司董事、监事、**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溪市平山区钢铁路 1-1)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该列打勾的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栏目可以投
票
非累积投票提
案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提案 10、11、12 为等额选举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暨选举公司第十届 应选(4)
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人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暨选举公司第十届 应选(3)
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人
-2-
应选(2)
人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已经公司九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和九届二
十一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4 月 4 日在《**证
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
司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监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其中第 10、11、12 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股东所拥有
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
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
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
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事项
本钢能管** 9 楼)
联 系 人:陈立文、贾晶乔
联系电话:024-47828980 024-47827003
传 真:024-47827004
邮政编码:117000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
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
-3-
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
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或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
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的复
印件)
,并请进行电话确认,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当地邮戳为
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
时涉及具体操作所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
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
-4-
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
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
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1)选举董事
(如表一提案 1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4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4 位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
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
(如表一提案 1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
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监事
(如表一提案 1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
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
-5-
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
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
栏目查阅。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本钢板材
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股东名称:
委托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及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6-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
会召开期间。
本人/公司(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
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
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
票提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
资金的议案
累积投票
提案 10、11、12 为等额选举
提案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应选人数
(4)人
事的议案
选举黄作为先生为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董事
选举**晖先生为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董事
选举唐耀武先生为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董事
选举刘振刚先生为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董事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应选人数
(3)人
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袁知柱先生为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7-
选举张广宁先生为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吴粒女士为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
应选人数
(2)人
选举卢学柱先生为公司第十
届监事会监事
选举卢伟军先生为公司第十
届监事会监事
注:1.第 1-9 项议案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
栏内打“√”;
即拥有与每个提案组下应选董事、独立董事、监事人数相同的选举票
数。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可以集中投给一名候选人,也可以投给数
名候选人。股东应当以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
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
人数的,其对该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