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向全资子公司的参股公司提供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人”)作为金
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埔园林”或“公司”)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
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
规则》
定,对金埔园林向全资子公司的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
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暨关联交易概述
为支持金埔园林全资子公司金埔科技产业投资(南京)有限公司的参股公司
恒辉金埔湖北省产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辉金埔”)业务发展,
满足其经营及融资需求,公司拟和恒辉金埔控股股东湖北香城产业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香城”)为恒辉金埔向**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咸
安支行申请**额不超过 3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按照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即公司担保额不超过 10,941 万元,湖北香城担保额不超过 20,319 万元。
本次授信额度**用于“咸安汀泗桥红色研学基地项目”建设,授信期间:2025
年 3 月 19 日至 2044 年 3 月 18 日。担保期限为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
年止。具体担保事项以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湖北香城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向
公司提供同等金额反担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管理人员杨晓波先生在恒辉金埔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恒辉金埔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
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对象暨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对象暨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恒辉金埔湖北省产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2301MAD15X076M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巨宁大道西河沙场旁
法定代表人:毕玉婷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3 年 10 月 30 日
经营期限:2023 年 10 月 30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游览景区管理,园区管理服务,
工程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公共事
业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办公服务,乡镇经济管理服务,集贸市
场管理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城市公园管理,休闲观光活动,农村民
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
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二)被担保对象暨关联方股权结构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湖北香城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6,500 65%
金埔科技产业投资(南京)有限公司 3,500 35%
- 10,000 100%
(三)被担保对象暨关联方最近一年财务状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恒辉金埔总资产 835.68 万元,总负债 0.00 万元,
经审计。
(四)与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管理人员杨晓波先生在恒辉金埔担任董事,恒辉金埔与公司存在关
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五)履约能力
恒辉金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用途:为恒辉金埔融资提供担保
担保金额:**额不超过 10,941 万元
担保范围:借款本金及利息、违约金、赔偿以及履行债权的费用等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当年年初至今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
额
交易总金额为 0.00 万元。
五、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31 日召开 2025 年**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的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一致同意将
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全资子公司的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项议案无关联董事,
不涉及回避表决。经审议,董事会认为,金埔园林为满足恒辉金埔生产经营的需
要,为恒辉金埔向银行申请**额不超过 3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按照持股比例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有利于其顺利取得银行借款和“咸安汀泗桥红色研学基地项
目”建设。金埔园林对恒辉金埔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股
东的利益。故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的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
交易事项符合经营发展的需要,相关事项已经公司 2025 年**次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本次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长江保
荐对金埔园林本次为全资子公司的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向全
资子公司的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苗健 张绍良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