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大位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9
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的位于揭阳市揭东经济开发区揭东大道西侧地段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所
有权(以下简称“11 号地块”)以公开挂牌的形式在南方联合产权交易**公开
挂牌转让,公开挂牌转让价格为 11,565.00 万元。并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征集到
受让方揭阳市达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信投资”)和揭阳市树德投资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树德投资”)。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和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通过。
一、交易概述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和 2025 年 2 月 10 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和 2025 年**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公开
挂牌转让部分资产的议案》。公司将其持有的 11 号地块以公开挂牌的形式在南方
联合产权交易**进行转让,11 号地块的**公开挂牌转让价格为 12,850.00 万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5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部分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
鉴于公司在南方联合产权交易**公开挂牌转让 11 号地块未能征集到意向
受让方,经审慎考虑,公司拟对 11 号地块的挂牌价进行调整。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3 月 5 日和 2025 年 3 月 21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和
价格的议案》
,调整后的 11 号地块的挂牌转让价格为 11,565.00 万元。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6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部分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的条件对 11 号地块调整挂牌价后重新挂牌,调整后的挂牌价为 9,500.00 万元,
挂牌期间征集到意向受让方达信投资和树德投资组成的联合体。
转让价款为 9,50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达信投资和树德投资已向公司指
定的银行账户支付受让款 5,052.50 万元。其中,达信投资支付 3,052.50 万元;树
德投资支付 2,000.00 万元。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揭阳市达信投资有限公司
电器零配件销售;微特电机及组件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塑料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
合成材料销售。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面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征信报告、资产证明等相关材料,郑锐涛信誉良好且具备履约能力,本次交易风
险较小。
(二)揭阳市树德投资有限公司
电器零配件销售;微特电机及组件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链
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权。
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征信报告、资产证明等相关材料,郑映利信誉良好且具备履约能力,本次交易风
险较小。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5 日披露的《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
部分资产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08)中“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一)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甲方):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 1(乙方 1):揭阳市达信投资有限公司;
受让方 2(乙方 2):揭阳市树德投资有限公司。
受让方 1(乙方 1)、受让方 2(乙方 2)合称“受让方(乙方)”;转让方、
受让方在本协议中单称为“一方”,合称为“双方”。
鉴于:甲方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在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以公开挂牌方式转
让“广东省揭阳市揭东经济开发区揭东大道西侧地段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
所有权”(以下简称“目标地块”或“交易标的”),乙方组成联合体通过依法参
与挂牌方式摘牌受让。
(1)房屋建筑物共计 35 项,为转让方于 2001 年至 2005 年间大会议厅、倒
班宿舍、实验室**、生产管理办公室、仓库、厂房、化工材料车间、乌洛托品
车间、苯酐办公室等,现场勘查除大会议厅、仓库、化工材料车间 G 栋、办公
室无实物外,其余房屋建筑物均可使用。大会议厅、仓库、化工材料车间 G 栋、
仓库及办公室等 5 项房屋建筑物未办理不动产权证,其余均已取得不动产权证,
证载权属人均为转让方(曾用名: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构筑物共计 16 项,为转让方于 2002 年至 2004 年间贮罐基础、道路工
程、排水工程、车间维修、车间装机基础、储罐区等,现场勘查 824m?贮罐基础
及储罐区涉及部分拆除,其余构筑物均可使用。
(3)土地使用权共计 5 项,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证载土地使用者(权属
人)均为转让方,土地用途为“厂房及配套”、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宗地均
位于广东省揭阳市,证载面积合计 101,565.60 平方米。
受让方 1、受让方 2 已组成联合体通过依法参与挂牌方式摘牌受让交易标的,
各受让方受让的交易标的情况如下:
(1)受让方 1 受让以下产权证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所有权:
【国有土地使用证:揭东国用(2001)字第 381 号;不动产权证:粤(2020)揭
东区不动产权第 0000019 号-粤(2020)揭东区不动产权第 0000026 号原国有土
地使用证揭东国用(2001)字第 380 号】;
(2)受让方 2 受让以下产权证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所有权:
【国有土地使用证:揭东国用(2000)字第 236 号、揭东国用(2000)字第 410
号;不动产权证(原 409 号土地使用证):粤(2019)揭东区不动产权第 0009134
号、粤(2019)揭东区不动产权第 0009135 号】。
受让方自愿购买上述交易标的并为之支付对应的价款。如交易标的涉及合宗
换证事宜,各受让方参照上述受让范围受让交易标的的对应部分并办理相应过户
登记手续。
本次交易标的已经过评估机构评估,根据评估报告,交易标的于评估基准日
(即 2024 年 8 月 31 日)的评估价值为 11,089.422 万元,乙方通过南方联合产权
交易**摘牌受让价格为人民币 9,500.00 万元(以下简称“转让价款”),双方同
意,本协议项下的交易标的转让价款将不受**因素影响或需要进行**调整。
的转让价款:
(1)**期转让价款:于本协议签署后 2 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向转让方
支付 5,850 万元,其中,受让方 1 应付 3,352.50 万元,受让方 2 应付 2,497.50 万
元。
虽有上述约定,因受让方 1 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交付了 300.00 万元的交
易保证金,在本协议关于交易保证金的约定得以遵守的前提下,双方同意该
为 5,550 万元,其中,受让方 1 应付 3,052.50 万元,受让方 2 应付 2,497.50 万元。
(2)第二期转让价款:受让方将通过第三方托管方式向转让方支付第二期
转让价款 2,700 万元,其中,受让方 1 应付 1,350 万元,受让方 2 应付 1,350 万
元。
(3)第三期转让价款为 950 万元,其中,受让方 1 应付 522.50 万元,受让
方 2 应付 427.50 万元;受让方应在交易标的完成交割(定义见下文第 7 条)后
项目公示期间已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交纳保证金 300 万元(人民币大写:叁
佰万元整)。由南方联合产权交易**在收到本协议次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将扣除
甲方应付其的交易服务费用后的剩余保证金无息转入甲方账户,并在甲方收讫之
日起按照上述第 5.1 条第(1)项的约定转为**期转让价款。交易双方在此特
别承诺:本条款所涉及的划转指令是不可撤销的,且无本条款之外的**附加条
件。
双方确认,就本次目标地块权属变更所产生的相关税费,双方应依照法律法
规的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部分,其中受让方依法承担契税、印花税等。
双方应各自承担其与本协议项下事项有关的法律等其他咨询费用。
双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相互配合共同办理交易标的的过户登记手续,并应
在转让方收到**期转让款后 25 个工作日内完成以受让方为权利人的产权登
记。本次交易标的转让的完成(以下简称“交割”)于新的载有受让方名称的交
易标的之不动产权证的签发时发生,交割发生之日为交割日(以下简称“交割
日”)
。
交易标的的权属自交割日起发生转移,转让方应在收到**期转让价款及第
二期转让价款支付至托管账户之日起 3 日内向受让方依照交易标的现状进行实
际交付,交付完毕后,受让方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安**驻和修缮行为。
双方同意并确认,自评估基准日起至交割日(含当日)为过渡期,过渡期内
交易标的价值的增长和**不会导致转让价款变动。转让方承诺,过渡期内将维
持交易标的现状直至交割日。
自交割日起,交易标的应视为受让方的财产,所有因交易标的而发生的或与
之有关的利益和权益应由受让方享有。
行本协议项下其应履行的**义务,或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作出的**陈述、保
证或承诺,均构成其违约,应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当赔偿对方
由此所造成的**损失。
标的不能按本协议的约定转让和/或过户的,不视为**一方违约,此时转让方
应在收到受让方退回款项的书面通知后 30 日内将受让方支付的转让价款按原路
无息退回受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每逾期一天,转让方应向受让方支付逾期部分价款的千分之二为逾期违约金。
每逾期一天,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逾期部分价款的千分之二作为逾期违约金。
限届满后 60 天内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受让方按照第 10.4 条约定支付违约金,
且受让方已经实际支付的款项不予退回。如不动产权属变更登记已经完成的,则
转让方还有权要求已完成的不动产权属变更登记无条件回转至转让方名下,由此
产生的所有交易税费均应当由受让方承担,且转让方已经收取的款项不予退还。
理产权过户手续超过十日的,或因转让方原因导致交易标的在转让方收到**期
转让价款后 25 个工作日内未能达到协议约定的交割状态超过十日的,每逾期一
天,转让方应向受让方支付转让方已收到的转让价款的千分之二作为逾期违约
金。如转让方逾期完成相应事项超过 30 天,则受让方有权在前述 30 天期限届满
后 60 天内单方解除本协议,要求退回**已付款。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经转
让方董事会、股东大会(如需)依法决策审议通过之日生效。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和风险提示
本次转让部分资产,有利于公司整合资源,**运营成本,聚焦主业,同时
盘活公司闲置资产,提高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本次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经
营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选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选
定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