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安永华明会
计师事务所( (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
(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根据财政部及证监会颁布的(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 关于上市做好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提醒》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
对安永华明在近一年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 1992 年
(特殊普通合伙)
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
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截至 2024 年末拥有合伙人 251
人,**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4 年
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 1700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
会计师超过 1500 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逾 500 人。安永华明 2023 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59.55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
收入人民币 55.8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4.38 亿元。2023 年度 A 股上市公
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37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9.05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
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3 家。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以及 2024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
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
机构。
二、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 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结合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要求,安永华明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
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以及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募集资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情况的专项说明以及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安永华明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
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
方法、年度审计**、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有
效的提升了工作的准确性。
三、公司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的评估情况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后,认为安永华明在 2024 年度审计的执业过程中坚持独
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
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且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足以胜任,工作中亦
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
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