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城 控 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
涉及事项专项说明的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致同”)对新 城 控 股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 城 控 股”)2024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有
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编号:致同审字
(2025)第 310A005558 号),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就上述意见涉及事项出具了《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
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监事会对上述专项说明发表
意见如下:
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
的专项说明》,公司应持续推进相关应对措施,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新 城 控 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