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平煤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烃烃 联系电话:010-56839300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凯 联系电话:010-56839300
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
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煤股份”、“公
司”或“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对平煤股份进行持续
督导,持续督导期为 2023 年 4 月 10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现就 2024 年度持
续督导工作总结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完成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
划。 况制定了相应的持续督导工作计划。
根据**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 保荐机构已与平煤股份签署保荐协议
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 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该协议已
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 明 确 双方 在 持 续 督 导期 间 的 权 利 义
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务。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
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式,对公司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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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 在须保荐机构按有关规定公开发表声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 明的违法违规事项。
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
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
经保荐机构核查,2024年度公司或相
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
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
关的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
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
情况,保荐机构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经保荐机构核查,2024年2月,公司董
事王羊娃先生为履行其所做的增持承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管理人 诺,在2023年年报窗口期内违规增持
公司股票20,000股,保荐机构已督促公
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
关法律法规的学习。除此之外,2024
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年度公司及其董事、监事、**管理
人员未出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不履
行承诺的情况。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 经保荐机构核查,2024年度公司在执
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行《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及
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管理人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方面符合相关规章
员的行为规范等。 制度的要求。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
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 经保荐机构核查,公司已建立完善的
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 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
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保荐机构对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体系
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
进行核查,审阅了信息披露文件及其
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
他相关文件,公司信息披露制度**,
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
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大遗漏。
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
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
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
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报告。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
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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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
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
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经保荐机构核查,2024年12月,公司
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控股股东
予以通报批评的意向书,因公司控股
股东在股票买卖及信息披露方面违反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受到**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拟对公司控股股东作
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 出通报批评纪律处分,保荐机构已督
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 促控股股东规范股票买卖行为,及时
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除此之外,公司
正。 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管
理人员不存在受到**证监会行政处
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
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
形。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经保荐机构核查,本持续督导年度,
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
在未履行承诺的事项。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
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
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 经保荐机构核查,2024年度公司未发
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 生该等情况。
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
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应督促上市
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
交易所报告:(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股
票上市规则》等本所业务规则;(二)中介
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
经保荐机构核查,2024年度公司未发
生该等情况。
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上市公司出
现《保荐办法》第六十九条、第七条规定的
情形;(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人持续督
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
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保荐机构已制定现场检查的相关工作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
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完成了2024年度现场检查。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自知道或
经保荐机构核查,2024年度公司未发
生该等情况。
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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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一)存在重大财务**嫌疑;(二)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涉嫌资金
占用;(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董事、
监事或者**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
益;(五)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
常;(六)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
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二、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根据**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华泰联合证券对平煤
股份 2024 年度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审阅或事后及时审阅,对信息披露文
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
格式,确信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审查公司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确信其合法合规;审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出席人员**、提案与表决
程序,确信其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平煤股份严格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
行信息披露活动,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确保各项重大信
息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三、公司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相关规定应向**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经保荐机构核查,公司不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应向**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
司 2024 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烃烃 李 凯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