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洪永淼)
本人作为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在2024年的
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
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积极发表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洪永淼,1964年2月出生。1993年6月**于加州大学圣
地亚哥分校,经济学博士。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发展**家科
学院院士,世界计量经济学会会士,**科学院数学与系统研究
院、**科学院预测科学研究**特聘研究员,**科学院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特聘教授、院长。曾任康奈尔大学经济学与**
研究讲席教授,厦门大学王亚南经济研究院和经济学院院长。兼
任**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号――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兼职上市公司未超过3家,且不存在影响
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0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作为
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不存在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本人本着忠实与
勤勉的原则,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充分沟通,
在对议案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审慎发表独立意见,本人对董事会
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大会情况
出席股东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 是否连续两次未
缺席次数 大会的次
董事会次数 次数 席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数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6次,薪酬与提名委员会4
次,战略与投融资委员会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次。作为公司
独立董事,本人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不存在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的情况。本人按照公
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职责,为公司重大事
项决策提供重要意见和建议。
报告期内召开 应参加会议次 委托出席次
专门委员会类别 参加次数
次数 数 数
审计委员会 6 6 6 0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 4 4 4 0
战略与投融资委员会 1 1 1 0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 3 3 0
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及第七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公司年报、半年报和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
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对聘任年度审计机构进行审核;
对利润分配方案及计提跌价减值准备进行事前确认;对内部控制
制度执行的有效性进行指导和监督;定期与公司董事会工作部、
财务资金部、审计部、外部审计师等进行交流与沟通。
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及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对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等议案进行审议。
本人作为第六届、第七届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对公司执
行董事、**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提名董事候选人、聘任**管
理人员等议案进行审议。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选举独立
董事会议召集人、关联交易等议案进行审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
行积极沟通,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
划、关注**等事项的汇报,并保持持续沟通。
(四)独立董事现场履职及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除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
议外,本人每月均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董事会月报》,对公司
当月运营情况、市场表现、三会信披、行业信息等内容进行了解,
并就关心的具体问题与公司管理层及董事会秘书进行交流,听取
公司管理层相关事项的汇报,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以及
公司治理、生产经营管理和发展等状况,考察重大项目进展情况。
另外,根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
年组织独立董事到冀东水泥璧山有限责任公司、冀东水泥重庆合
川有限责任公司和地产重庆管理**、北京地产项目调研,本人
通过参与现场调研,为了解公司现状和决策提供了**支持。
(五)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及时掌握
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对公司信息披露进行有效地监督和核查。保
证中小股东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获得公司信息。
同时本人也积极参加公司及监管机构组织的各类培训,不断
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以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
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维护中小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上市公司配合情况
在本人履职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董事会秘书
和公司**管理人员都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充分保证了
本人的知情权。公司认真组织现场调研,调研现场与企业管理层
和一线员工充分交流沟通,使得本人能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
态。公司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充分利用各类通信手段,为本人提
供便利顺畅的履职渠道,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精心组
织、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本人工作提供了便利条
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本人的工作。
三、年度履职**关注事项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
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照合同规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未发现通过此项交易转移利
益的情况。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对公司发生的关
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客观性,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等方面作出判断,并履行有关审议程序。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上述事项。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
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上述事项。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
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
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
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
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
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认
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担任财务审计和
内控审计机构的资质条件,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履行能力,能
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此次续聘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聘任郑宝金先生为财务负责人,本人认为郑
宝金先生符合财务负责人的任职条件,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可以
胜任所聘任的工作。本次财务负责人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
及有关规定。同意董事会对**管理人员的聘任决定。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上述事项。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工作,组成第七届
董事会、监事会,并聘任了新一届董事、监事、**管理人员。
同时也审议了关于**管理人员聘任及不再担任职务等议案。本
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及董事、监事、**管理人员的
提名、聘任等议案程序规范,选举及聘任的候选人具备担任相应
职务的**和能力,不存在《公**》、**证监会等监管机构
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管理人员的情形。
(九)董事、**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
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董事、**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执行董事2023年度薪
酬的议案》《关于公司**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本
人认为公司董事、**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
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坚
持事先进行认真审核,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在维
护全体股东利益方面,特别关注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监督
公司公平履行信息披露工作和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保障了广大
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