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
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
勉尽责、恪尽职守的原则,**关注公司发展情况,认真履行
审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了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现就 2024 年度
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立董事陈艾荣先生、董事祝捷先生。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议召开情况具体如下:
(一)2024 年 3 月 28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4 年**次
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审核报
告》《关于确认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2024 年度预计日常关
联交易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关于制定 的议案》
《2023 年度**风险管理报告》《2023 年度合规管理报告》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 年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
总结报告》《2023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24 年度内部审
计工作计划》《2023 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
(二)2024 年 4 月 25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4 年第二次
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2024 年**季度报告》《2024
年一季度内审工作报告》。
(三)2024 年 4 月 30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4 年第三次
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
(四)2024 年 8 月 27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4 年第四次
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
二季度内审工作报告》。
(五)2024 年 10 月 29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4 年第五次
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
年三季度内审工作报告》。
(六)2024 年 11 月 27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4 年第六次
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修订 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报告期内天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履职期间工作情况
进行了监督,通过直接接触及调查和评估,认为天职**具备
相关资质,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严格按照**
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坚持
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能够保证
整个审计工作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适当、评价适度。
鉴于天职**在 2023 年审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
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且该所在从事证券
业务**等方面均符合**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一致决定续聘天职**为公司提供 2024 年的审计服务,包
括财务年报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
在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工作中,审计委员会与天职**密
切沟通,持续关注、监督审计工作。在审计初步阶段认真听取
了天职**对年报审计工作的整体安排和工作计划,并就此与
公司相关部门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审计委员会要求天职**依
据确切的客观证据、实事求是地推进审计工作,并要求公司相
关部门积极配合。在审计完成阶段,听取关于公司年度业绩和
初步意见的汇报,要求在年报中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
内控情况、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二)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报告期内公司定期财务报告,与公司
管理层进行沟通并听取审计机构意见,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
准确、完整反映了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本着谨慎、稳健的
原则,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
程》规定。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密切关注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认真
审阅了公司 202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审计部认真
落实审计计划;定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汇报,审阅内部审计报
告,从审计程序、审查方式以及整改问效等方面对内部审计工
作提出指导性意见,提高内部审计工作成效;监督指导《内部
审计制度》的修订工作,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已按照《公**》《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
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
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公司的内部控制活动进行了监督,
认为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
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
权益。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
构的沟通
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开展协调工作,使公
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更为有效,提高审
计工作效率。
(六)做好内控工作监督
遵循**性、重要性、客观性原则,指导开展并完成公司
工作报告,编制并发布内控评价工作方案。本年度内控评价范
围包括总院本部及 12 家子公司,共完成总院 31 项**业务流程
及 12 家子公司各业务领域测试。评价过程中发现的 12 项缺陷,
目前已完成整改。根据上市公司披露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对内
控有效性的鉴证审计,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发表意见。
继续**推进子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工作。截至目前,继五
家试点单位(交勘院、高速检测、交设建投、智慧养护和甘肃
天成)后,其余 8 家主要子公司(中兴监理、七星测试、中盛
检测、恒瑞图文、韬智咨询、杭州天达、四川天设和徽智咨询)
均已建成三合一内控体系,在实现“强内控、防风险、促合规”
的管控目标的同时,提高日常工作效能,现均已进入**试运
行阶段。
在遵循合规性、**性、重要性和实用性等原则基础上,
确保内控体系手册与实际运营情况保持一致,并符合**的法
规和标准要求。根据分析评估结果,对内控体系手册进行更新。
本次更新主要包括:**流程 22 项,流程图 45 项、控制矩阵
年新增公司适用外规 17 项等。
(七)监督其他重大事项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等
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专项意见,确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
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价格公
允符合商业常规,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和披露义务,没有对上市
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未侵害中小股东利益;公司按照**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
披露了 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对募集资金
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尽职尽责履行职责,在监督及评估
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和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
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等方面发挥了应有作用,保障年度审计
工作、内控审计和内控自评等工作有效进行,提高了公司财务
信息披露的质量,促进了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
会作用,切实有效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
作,促进公司进一步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继续秉承审慎、客
观、独立的原则,继续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继续关
注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情况、内部审计工作及公司重大事
项等。工作**如下:继续增强财务监督与合规性审查;优化
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协调;强化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推动审
计创新与效能提升;加强审计结果运用与整改落实;深化与其
他监督机构协作形成监督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