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
求,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
事李红琨先生、王楠女士、夏洪应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
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李红琨先生、王楠女士、夏洪应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
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职务,也未在公司
主要股东公司担任**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
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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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