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 2025-047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 2025 年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及 2024 年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本公司拟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本公司 2025 年度境内财务报告和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以下简称“本次续聘事项”),拟续聘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安永华明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
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于北京,
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安永华明拥有合伙人 251 人,**合伙人为毛鞍
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拥有执业注
册会计师逾 1,700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安永华明 2023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59.55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人民币 55.85 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4.38 亿元)。2023 年度 A 股上市公
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37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9.05 亿元,主要涉及制造业、金
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3 家。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
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
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
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
施 3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0 次。1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4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
律处分 0 次;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 1 次,不涉及
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
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人员信息
本公司年审项目合伙人以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拟为张丽丽女士。张丽丽女
士于 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安
永华明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4 家/复核 6 家上
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医药制造业、批发业。
本公司年审项目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拟为范贤宇先生。范贤宇先生于 201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
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拟为韩睿先生。韩睿先生于 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 4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项目,涉及的
行业包括医药制造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注册
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近三年均无受到刑事处罚、行
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用分别为人民币 280 万元和 65 万元,与上一年度审计费用一致。本年度审计费
用综合考虑行业收费及本公司规模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经过审
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
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同意本次续聘事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批准关于本公司 2025 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以及 2024 年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
案。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