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聘请安永华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安永华明”或“年审会计师”)为本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本公
司对安永华明 2023 年度年报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安永华明” )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
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
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安永华明拥有合伙人 251 人,**合伙人为毛鞍
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拥有执业注
册会计师逾 1,700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安永华明 2023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59.55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人民币 55.85 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4.38 亿元)。2023 年度 A 股上市公
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37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9.05 亿元,主要涉及制造业、金
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3 家。
本公司 2024 年年审项目合伙人以及**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张丽丽女士。张
丽丽女士于 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开
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4 家/复核
本公司 2024 年年审项目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为蔡�_晨女士。蔡�_晨女士于
明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2 家境内上市公司年
报/内控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
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3 年开始
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 4 家境内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
涉及的行业主要为医药制造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等均不存在
违反《**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执业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受到监
督管理措施 3 次。1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
理措施 4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1 次;2 名从业人员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
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三、质量管理水平
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 5101 号――业务质量管
理》以及由**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发布的《**质量管理准则第 1 号》对事
务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相关要求,安永华明建立了**的质量管理体系,涵盖准则
要求的八要素,即风险评估程序、治理和领导层、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客户关系
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业务执行、资源、信息与沟通、监控和整改程序。各
组成要素有效衔接、互相支撑、协同运行,保障积极有效地实施质量管理。
安永华明设立监控整改委员会,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
任。安永华明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组织实施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
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守则要求对事务所
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包括对正在执行中的项目实施函证、盘点
程序检查,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
执行审计程序。基于已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近一年监控过程中,安永华明没有
识别出质量管理缺陷。
安永华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审
批和监督暂行办法》《会计师事务所一体化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了总分
所一体化管理办法,在业务管理、技术标准和质量管理、人员管理、财务管理、
信息系统管理等方面实行**统一的政策制度,并严格在总分所执行。为了提高
和加强监督与管理,总分所**采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管理和控制。
为了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控制和管理,安永华明规定了必须咨询事项清单,
确保就重大问题和疑难事项进行咨询。正式咨询事项均以咨询备忘录的形式记录。
安永华明对咨询备忘录的内容和格式有具体要求,旨在明确咨询的性质和范围,
并通过项目组与被咨询人之间的双向沟通,**达成一致意见,确保咨询结论得
到记录和执行。
安永华明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
核人或专业业务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业务总
监。专业意见分歧的解决记录于咨询备忘录。此外,审计业务复核与批准汇总表
中需记录审计项目组就其已知悉的专业意见分歧已经解决的结论。在专业意见分
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
对于一些风险评级较高的项目,在项目组详细复核及第二层次复核的基础上
还会执行项目质量复核。项目质量复核包括根据质量管理准则制定的项目质量复
核人复核制度和额外质量复核。
项目质量复核人须满足独立性、客观性和必要的资质要求。安永华明要求项
目质量复核在适当阶段及时进行,以确保在报告出具前能解决所有重大问题。任
何情况下都必须由项目质量复核人在“审计业务复核与批准汇总表”上签署后方
可出具报告。
对于一些风险评级较高的项目,例如上市公司审计项目或**公开募股项目,
在满足相关准则的规定以外,还会执行额外质量复核。额外质量复核可与项目质
量复核人复核合并或单独进行。
综上,近一年审计过程中,安永华明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以有
效执行。
四、审计服务水平和质量
安永华明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医
药制造业行业审计经验,并拥有**注册会计师、香港执业会计师等专业资质。
安永华明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专业业务部、税务、信息系统、精算、估值等
多领域专家,且技术专家后台前置,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审计过程中,安永华明针对本公司的年审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
制定了**、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
计**展开。
审计过程中,安永华明**配合,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安永华明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
项工作。另外,安永华明制定了详细的与非安永组成部分审计师的沟通合作方案
和计划,并能够有效执行。
五、信息安全管理
本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安永华明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安
永华明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
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
息的检查、处理、**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六、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
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
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
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七、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说明
根据《**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本公司 2024 年年
报工作安排,安永华明对本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及本公司与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
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相关专项鉴证报告或专项说明。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安永华明及相关审计人员就独立性、审计工作小
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
**、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方面与本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并出具了标
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综上,安永华明在资质条件、质量管理水平、信息安全管理及风险承担能力
水平等方面符合监管规定,执业情况良好。本公司认为,安永华明在本公司 2024
年年审工作中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