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18 证券简称:恒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2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2025 年 3 月 27 日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525,000 股
●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7.86 元/股
●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人数:10 人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恒光股份”)完成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 年 3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的议案》。
(二)2024 年 3 月 22 日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的名
单及职位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
划拟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异议。2024 年 4 月 2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
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及核
查意见》。
(三)2024 年 4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
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
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
票的自查报告》。
(四)2024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五)2024 年 5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 2024 年 5 月
(六)2025 年 3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
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情况
(一)授予日:2025 年 3 月 10 日
(二)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授予价格:7.86 元/股。
(四)授予登记人数:10 人
(五)授予登记数量:525,000 股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
示:
获授限制性股
占本计划授出限制 占目前股本
职务 票数量(万
性股票总数的比例 总额的比例
股)
中级管理骨干、核心技术骨干
(共 10 人)
合计 52.50 11.67% 0.48%
注:1、上述**一名激励对象通过**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父母、子女。
(六)本次股权激励实施后,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七)本次激励计划的时间安排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上市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
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上市之日起14个月后的**
**个解除限售期 50%
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上市之日起26个月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内的**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上市之日起26个月后的**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上市之日起38个月 50%
内的**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
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
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八)本次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条件
本激励计划本次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25 年-
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以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
**个解除限售期
或 2025 年净利润不低于 6,000 万元。
以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5%;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或 2026 年净利润不低于 12,000 万元。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的营业收入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2)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所有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及
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
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激励对象个人的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核评级,并
依照激励对象考核评级确定其实际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
果分为**、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
考核评级 **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考评结果 S≥80 80>S≥70 70>S≥60 S<60
个人层解除限售比例
(N)
如果公司满足当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则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数量×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N)。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或不能
**解除限售的,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
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的差异
情况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有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
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27.50 万股作废失效。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四、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25 年 3 月 10 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五、参与激励的董事、**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在限制性股票授予
登记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含董事、**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
东。
六、股本结构变化情况表
按照截至目前公司股本情况,本次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变动情
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比例 本次变动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 (股) (%)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
股
其中:高管锁定股 2,348,999 2.14% 2,348,999 2.13%
股权激励限售股 3,205,000 2.92% 525,000 3,730,000 3.38%
二、**售条件流通
股
三、总股本 109,875,000 100.00% 525,000 110,400,000 100.00%
注:1、上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股本结构以**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结果为准
七、授予前后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也不
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发生变化。
八、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5 年 3 月 13 日出具了《湖南恒
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5第 27-00002 号),审验了公
司截至 2025 年 3 月 11 日止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
经我们审验,截至 2025 年 3 月 11 日止,贵公司已收到 10 名激励对象缴纳
的股权认缴款人民币 4,126,500.00 元,其中计入股本 525,000.00 元,计入资本
公积 3,601,500.00 元。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109,875,000.00
元,股本人民币 109,875,000.00 元,已经天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验,并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出具天职业字2024第 38084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5 年 3 月 11 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110,400,000.00 元、累计
股本人民币 110,400,000.00 元。
九、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说明
公司此次激励计划筹得的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十、每股收益摊薄情况
公司本次**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按新股本 11,040.00 万股摊薄
计算,2024 年前三季度每股收益为-0.4868 元。
特此公告。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