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天津创
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业环保”或“公司”)2021 年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规定,对创业
环保 2024 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5 月 30 日签发的证监发行字
20221122 号文《关于核准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9 月向特
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43,189,655.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 810,756,564.92 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上
述募集资金情况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
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 0816 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1,481,553.59元,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02,397,930.40元,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净额 810,756,564.92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累计变动
减:累计投入募投项目总额 470,916,376.81
―累计拨付部分承诺项目置换资金 109,382,040.38
―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361,534,336.43
减: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 6,947.58
加:累计银行利息收入 1,475,839.51
减:2024 年度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投项目”)的金额 131,481,553.59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0.00
―直接投入承诺污水处理及再生水项目 131,481,553.59
减:支付的银行手续费 6,354.36
加: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 497,849.13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证监会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天津创业环
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同时,公司与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河北支行、**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开支行于 2022 年 10 月 18 日
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子公司洪湖市天创环保
有限公司、界首市创业水务有限公司及天津中水有限公司与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投向,将 103,000,000.00 元变更用于实施“克拉玛依市南郊污水处理厂
特许经营项目”,2023 年 11 月 17 日,公司与子公司克拉玛依创环水务有限公
司与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署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
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
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严格按照《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
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在各银
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人民币元)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北支行 12050166080000005163 活期 186,181,796.05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开支行 02190001040027110 活期 128,284.46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8111401012400794278 活期 11,815,324.18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8111401012600798424 活期 29,855.3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122908963510401 活期 12,151,553.7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8111401012000915662 活期 12,207.52
合计 210,319,021.22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9,382,040.38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
资金。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子公
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
天特审字(2022)第5703号鉴证报告。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
目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的情况,
也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 司尚未使 用的募集资 金账户余 额共计人 民币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发生变更的情况。
公司部分募投项目于2023年发生了变更,将募投项目“洪湖市乡镇污水处理
厂新建及提标升级和配套管网(二期)PPP项目”募集资金中的103,000,000.00元
变更用于“克拉玛依市南郊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情况表。
公司部分募投项目于2025年发生了变更。公司2024年12月17日召开的第九
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5年1月14日召开的
意公司将“天津市主城区再生水管网连通工程**批项目”募集资金中的
营TOT项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
与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
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创业环保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 2024
年度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15 号《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
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2023 年 12 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
告格式(2024 年 11 月修订)―第十三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相关公告》等相关
法规和《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
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81,075.66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3,148.1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0,30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0,239.8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2.70%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 截至期末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项目达到预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已变更项(含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 承诺投入 本年度投 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 进度(%) 本年度实现
承诺投资项目 投入金额 定可使用状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部分变更) 诺投资总额 资总额 金额 入金额 差额(3)=(2)- (4)=(2) 的效益
(2) 态日期 效益 大变化
(1) (1) /(1)
安徽阜阳界首高新
区田营科技园污水 否 14,800.00 14,800.00 14,800.00 1,677.20 13,395.02 -1,404.98 90.51 1,218.60 是 否
月1日
处理厂建设项目
洪湖市乡镇污水处
理厂新建及提标升 2024 年 8
是 21,450.00 11,150.00 11,150.00 3,190.45 7,340.60 -3,809.40 65.83 141.72 不适用 是
级和配套管网(二 月1日
期)PPP 项目
天津市主城区再生
水管网连通工程第 否 21,900.00 21,900.00 21,900.00 2,458.73 10,756.74 -11,143.26 49.12 1,607.62 不适用 否
月 27 日
一批项目
克拉玛依市南郊污 预计为
水处理厂特许经营 是 10,300.00 10,300.00 5,821.78 5,821.78 -4,478.22 56.52 2025 年 8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项目 月
偿还有息负债及补
否 22,925.66 22,925.66 22,925.66 0.00 22,925.66 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充流动资金
合计 ― 81,075.66 81,075.66 81,075.66 13,148.16 60,239.80 -20,835.86 ― ― ― ― ―
(1)“安徽阜阳界首高新区田营科技园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已于 2022 年 7 月 1 日进入商业运营,由于该项目政府方审计决算工作尚未结束,部分
剩余工程款未满足支付条件;
(2)“洪湖市乡镇污水处理厂新建及提标升级和配套管网(二期)PPP 项目”已于 2024 年 8 月 1 日进入商业运营,由于项目工程结算尚未完成,部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分剩余工程款未满足支付条件;
(3)“天津市主城区再生水管网连通工程**批项目”** 43 个点位已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完成工程验收,具备通水条件,目前正处于工程结算阶
段,尚未完成结算工作,部分剩余工程款未满足支付条件。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洪湖项目投资方案变更调整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8 月 7 日由洪湖项目公司与洪
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项目补充协议,约定洪湖项目建设内容调整为洪湖市峰口东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和洪湖市乡镇镇郊村组管网建设,
近期污水处理总规模为 3000m?/d,并将洪湖项目总投资额调整为 14,831.99 万元,其中资本性支出约为 11,825.38 万元。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7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9 月 21 日召开了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均已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洪湖项目募集资金中的 10,300.00 万元变更用于克拉玛依市南郊污水处理厂特许经
营项目投资建设支出。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本专项核查意见“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中“(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注 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 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投资进度
变更后项 截至期末 实际累 项目达到 本年 是否 变更后的项
变更 本年度 (%)
对应的原 目拟投入 计划累计 计投入 预定可使 度实 达到 目可行性是
后的 实际投 (3)=
项目 募集资金 投资金额 金额 用状态日 现的 预计 否发生重大
项目 入金额 (2)/
总额 (1) (2) 期 效益 效益 变化
(1)
克 拉
洪湖市乡
玛 依
镇污水处
市 南
理厂新建
郊 污 预 计 为
及提标升 不适 不适
水 处 10,300.00 10,300.00 5,821.78 5,821.78 56.52 2025 年 8 否
级和配套 用 用
理 厂 月
管网(二
特 许
期 ) PPP
经 营
项目
项目
合计 10,300.00 10,300.00 5,821.78 5,821.78 56.52 ― ― ― ―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洪湖
项目投资方案变更调整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8 月 7 日由洪湖项目公司与洪
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项目补充协议,约定洪湖项目建设内容调整为洪
湖市峰口东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和洪湖市乡镇镇郊村组管网建设,近
期污水 处理总 规模为 3,000m?/d ,并 将洪湖 项目总 投资 额调整 为人 民币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14,831.99 万元,其中资本性支出约为人民币 11,825.38 万元。
(分具体募投项目)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7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9 月 21 日召开了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均已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洪湖项目
募集资金中的人民币 10,300.00 万元变更用于克拉玛依市南郊污水处理厂特
许经营项目投资建设支出。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
不适用
投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不适用
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