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28 证券简称:ST 柯利达 公告编号:2025-054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控股股东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苏州柯利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柯利达集团”)
持有公司股份151,677,9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45%,**为**售流通股,
所持股份来源为公司**公开发行前持有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柯利达集
团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30,000,0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5.03%。
● 柯利达集团于公司**公开发行时承诺: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前,应提
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苏州柯利达集团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
持股数量 151,677,942股
持股比例 25.45%
IPO 前取得:46,000,000股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其他方式取得:105,677,942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股)
上海庞增投资管理中
心(有限合伙)-庞 与公司实际控制人签订一致行
增汇聚 27 号私募证券 动协议
投资基金
**组 上海庞增投资管理中
心(有限合伙)-庞 与公司实际控制人签订一致行
增汇聚 26 号私募证券 动协议
投资基金
合计 68,547,760 11.50% ―
顾益明、顾龙棣和顾佳为亲属关
顾益明 29,656,854 4.98% 系,并持有苏州柯利达集团有限
公司 30%的股份。
第二组
顾益明、顾龙棣和顾佳为亲属关
顾龙棣 19,514,081 3.27% 系,并持有苏州柯利达集团有限
公司 30%的股份。
顾益明、顾龙棣和顾佳为亲属关
顾佳 4,274,100 0.72% 系,并持有苏州柯利达集团有限
公司 30%的股份。
合计 53,445,035 8.97% ―
注:2021年12月27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顾益明、顾龙棣和顾佳与上海庞增投资管理**
(有限合伙)-庞增汇聚2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上海庞增投资管理**(有限合伙)-庞
增汇聚2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上海庞增投资管理**(有限合伙)签署《一致行动
协议》。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苏州柯利达集团有限公司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30,000,000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5.03%
其他方式:协议转让减持,不超过:30,000,000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股
减持期间 2025 年 9 月 12 日~2025 年 12 月 11 日
公司**公开发行前持有及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
拟减持股份来源
本
拟减持原因 引入战略投资者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
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柯利达集团于**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1)减持方式:在所持公司股份锁
定期届满后,其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2)
减持价格:其减持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在**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3)减持规模: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股票总量不超过其于减持年度上年末所持公司股票
的 25%。
(4)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在六
个月内完成,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的具体情形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转让事项仍处于意向阶段,尚需进一步磋商并
确认及签署正式股份转让协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减持期间,本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