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止授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以下简称“《公**》”)、《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
权激励信息披露》、《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监事会对
《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止授予日)进行了核查,
发表如下意见:
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且不存在《管
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父母、子女。本次激励对象
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
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合法、有效。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授予日为2025年3月14日,授予价格为9.11元/股,并同
意向符合条件的34名激励对象授予90.00万份股票期权。
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