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20 证券简称:新特电气 公告编号:2025-006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3 月 12
日通过证监会指定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5 年**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经事后核查,发现会议决议部分内容有误,现对部分内容进行更正,具
体如下:
一、更正前:
“二、议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股东逐项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了以下
议案:
(一)审议未通过《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17,953,3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4,190,7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542%;反对 27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563%;弃权 10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95%。
本议案审议通过。”
二、更正后
“二、议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股东逐项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了以下
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17,953,3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4,190,7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542%;反对 27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563%;弃权 10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95%。
本议案审议通过。”
除上述更正外,股东大会决议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2025 年**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更正后)。公司对上述更正事项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今后公
司将进一步提升信息披露质量,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
特此公告。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