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关
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
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计划”或“本持股计划”)等相关文件制定程序合法、有效。公司 2025 年员工持
股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持股计
划的情形。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
本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合法、有效。
共享机制,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
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实现公
司可持续发展。
综上,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实施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并同意将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