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27 证券简称:润禾材料 公告编号:2025-008
债券代码:123152 债券简称:润禾转债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禾材料”、“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1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3 月 11 日通过专人送达、邮递、
传真、电话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叶剑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管理人员列席了会
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案》
因公司经营战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额度总计不超过 25 亿元
的综合授信(**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
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质押、票据贴现、保函、项目**等),有效期为自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在以上授信额度内,限额内的授信可分多次循环使
用,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日常营运资金的实际需求和按照资金使用审批权限相
关规定来确定,具体授信期限以银行**审批的授信期限为准。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有关的合
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公司承担。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的使用效率,减少资金占用,公司拟与银行开展总计
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票据池业务,即用于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票据余
额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上
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
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
担保形式、金额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次日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润禾材料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提升公司流动资产的流动性和效益性,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
提高资金利用率,公司拟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资产池业务,有效期为自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同时
授权董事长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公司
可以使用的资产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次日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润禾材料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案》
董事会认为: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更
好开展,提升全资子公司的融资能力,促进其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
次提供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额度是公司
根据上述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而进行的合理预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
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稳
定,资信状况良好,且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
公司将加强资金管理,对本次提供担保对象的资金流向与财务信息进行实时监控,
确保公司实时掌握资金使用情况和担保风险情况,保障公司整体资金安全运行。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额度范围内签署上
述担保相关的合同及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次日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润禾材料关于 202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
度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经与
会董事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额度不超过 3 亿元
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
权人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
相关协议及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次日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润禾材料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自 2025 年 2 月 21 日至 2025 年 3 月 13 日,公司股票
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润禾转债”当期
转股价格(28.81 元/股)的 130%(含 130%,即 37.453 元/股)的情形,已触发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说明书》中的有条件赎回条款。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自身情况,经过综合
考虑,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行使“润禾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同时,授权公司
管理层负责后续“润禾转债”赎回的**相关事宜。
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国浩律师
(上海)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次日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润禾材料关于提前赎回润禾转债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次日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润禾材料关于召开 2025 年**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