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说明
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
方式购买深圳市迅特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资产”)100%股份,
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就本次
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进行了审慎判断,具体如下:
一、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说明签署日,本次交易涉及标的资产的审计及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
次交易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尚未确定。根据相关数据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达到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预计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为余洪瑞,本次交易不会导致
公司控制权变更,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
组上市情形。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
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说明》之盖章页)
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