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50 证券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25-010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
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
案》。2025 年 1 月 8 日,公司披露了《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2)。
具体关于回购股份的信息详见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 《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6.00 元/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相关
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公告。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1 日**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 191,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51%,**成交价为 31.00 元/
股,**成交价为 30.13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5,811,903.86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
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体如下: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情况继续实施回购计划。回购期间,公
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