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75 证券简称:梅安森 公告编号:2025-026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第二批次归属结果
暨股份上市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归属激励对象共计 6 人,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6.72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
本的 0.1533%。
其余激励对象归属的股票**售安排。
根据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梅安森”)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
就的议案》。考虑到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为避免董事及**管理人员可能触及的短线交
易行为,公司对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满足条件的 90 名激励对象分两批次办理
归属事宜,其中**批次 84 名激励对象共归属 207.616 万股,归属价格为 4.06
元/股,已办理完成归属登记工作并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上市流通。
近日,公司办理完成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第二批次
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交易日起至授
**次归属期 20%
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交易日起至授
第二次归属期 40%
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交易日起至授
第三次归属期 40%
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其他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等相关公告。
(二)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
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
了独立意见。
进行了内部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异
议。2022 年 5 月 6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重
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以及《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向全体股东公开征集了委托投票权。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同意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 6.58 元/股调整为 6.555 元/股。
同意公司以 6.555 元/股的价格授予 93 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共计 426.00 万股。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了核实。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数量和价格的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同意本次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426.00 万股调整为
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 12.8 万股失效作废。公
司本次激励计划**个归属期归属条件**达成,91 名激励对象**批限制性
股票百分之百归属,共计 128.64 万股。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价格的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本
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4.078125 元/股调整为 4.06 元/股;同意将 3 名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31.104 万股失效作废。公司本次激励计划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本次 90 名激励对象第二批限制性股票共计归属
票百分之八十归属。
(三)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历次变动情况
每 10 股派 0.3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年 7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价格的的议案》,
本次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426.00 万股调整为 681.60
万股,授予价格由 6.555 元/股调整为 4.078125 元/股。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 2 名激励对象(1 人离职,1 人放弃**期归属)
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2.8 万股失效作废。
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302,265,848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
一年度。该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实施完毕。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的议案》,本次激励
计划授予价格由 4.078125 元/股调整为 4.06 元/股。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 3 名激励对象(1 人离职,1 人放弃第二期及第三
期归属、1 人第二期未能全额归属)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31.104
万股失效作废。
(四)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存在的差异
体股东每 10 股派 0.25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于
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本
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 6.58 元/股调整为 6.555 元/股。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2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价格的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
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本次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426.00 万股调整为 681.60 万股,授予价格由 6.555 元/股
调整为 4.078125 元/股。同意将激励计划 2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 12.8 万股失效作废。
公司总股本 302,265,848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2,286,500 股后的 299,979,348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3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6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4.078125
元/股调整为 4.06 元/股;同意将激励计划 3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全
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 31.104 万股失效作废。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6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5 票回避表
决(关联董事为周和华、叶立胜、金小汉、刘航、郑海江)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本次 90 名激励对象第二批限制
性股票共计归属 254.336 万股,其中 89 名激励对象第二批限制性股票百分之百
归属,1 名激励对象第二批限制性股票百分之八十归属。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之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归属
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40%。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为 2022 年 5 月 30 日,
因此第二个归属期为 2024 年 5 月 30 日至 2025 年 5 月 29 日。
根据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
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具体归属条件成就情况如下: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符合归属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
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证监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形,符合归属条件。
(4)具有《公**》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的《审计报告》(中喜
财审 2024S01189 号),
第二个归属期: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扣除非经常 于上市公司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较 2021 年度增长率不低于 44%。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年度增长 65.73%,公司
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完
成,符合归属条件。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 励对象可归属,其中:
综合考评进行打分,按照《考核办法》分年进行考核, 89 名激励对象 2023 年度
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结果进行评分, 个人绩效考评结果大于
根据个人的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评结果(S),具体 80 分,个人归属比例均
情况如下表所示: 为 100%;1 名激励对象
考评结果 S≥80 分 60 分≤S<80 分 S<60 分 结果为 75 分,个人归属
比例为 80%。
个人归属比例 100% 80% 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
实际归属额度=个人归属比例×个人当年计划归属额
度。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额度=个人归
属比例×个人当年计划归属额度。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
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内 1 名激励对象 2023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失效作废。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
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相关归属事宜。
三、本次第二个归属期第二批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具体情况
本次归属数量
本次归属前已获 本次可归属限制
占已获授限制
姓名 职务 授限制性股票数 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的百分
量(万股) (万股)
比
胡世强 董事、总经理 20.80 8.32 40.00%
董事、副总经
郑海江 20.80 8.32 40.00%
理、财务负责人
刘航 董事 20.80 8.32 40.00%
副总经理、董事
冉华周 20.80 8.32 40.00%
会秘书
核心管理人员2人 33.60 13.44 40.00%
合计 116.80 46.72 40.00%
四、本次第二个归属期第二批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及限售安排
董事及**管理人员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将根据《公**》《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五、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5 年 3 月 3 日就本次行权募集资
金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喜验资 2025Y00011 号),具体情况如
下: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截至 2025 年 2 月 27 日止,公
司己收到 6 名激励对象缴纳的出资款人民币 1,896,832.00 元(壹佰捌拾玖万陆
仟捌佰叁拾贰元整),其中:新增注册资本 467,200.00 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
币 1,429,632.00 元,**为货币出资。
公司已在**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限制性股票
归属登记手续。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 2025 年 3 月 12 日。
六、本次行权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行权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本次归属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及每股收益的影响
变动前 本次增加 变动后
股份总数(股) 304,689,108 467,200 305,156,308
注:本次归属完成后的股本结构以**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理结果为准。
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 46,303,886.76 元,按本次股份变动前公司总股本 304,689,108 股计算,基
本每股收益为 0.1520 元;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完成后,按**总股本
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八、律师关于本次归属的法律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
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事宜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授予
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
符合要求的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九、备查文件
的核查意见;
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