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59 证券简称:海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2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将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根据**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2 号文《关于核
准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获
准向社会公开发售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7,800 万股,每股面值
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1.21 元,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01,012,452.83 元。上述募集资金
已于 2021 年 3 月 23 日到位,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验并出具 XYZH/2021CD**60012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 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情况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801,012,452.83
减: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89,119,522.61
减: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275,070,277.97
减:项目结项结余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52,406,859.71
减: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250,000,000.00
减:手续费支出 4,150.00
加:理财收益 4,307,573.68
加:利息收入 14,014,570.91
(三) 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减: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55,674,666.05
加:收回上年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250,000,000.00
减: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注 1) 300,000,000.00
减:手续费支出 1,377.01
加:利息收入 3,327,289.84
注 1: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本公司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
流动资金。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三、(三)所述。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
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有关规定,本公司制订并完善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对
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募集资
金管理与监督以及信息披露等进行了详细严格的规定。报告期内《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得到严格执行,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
项目支出执行严格审批程序。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盛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司,以下简称蒲江达海,系募投项目蒲江县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
建设工程的实施单位)及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
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蒲江达海分别在中信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成都温江支行、**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开设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
之子公司,以下简称翠屏海天,系募投项目翠屏区象鼻镇污水处理厂
及配套管网项目(一期)的实施单位)及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与**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签
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翠屏海天在**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成都芳草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司,以下简称雅安海天,系募投项目雅安市大兴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项目的实施单位)及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民生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雅安
海天在**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监管
协议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在兴业银行成都分行新增开立 1 个
募集资金专户,用于“蒲江县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项
目募集资金存放。本公司、蒲江达海及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
议》。蒲江达海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温江支行开设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
本公司签订的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
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
重大差异。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
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632725394 8,273,001.09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温江支行 8111001012400733490 135,496.6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温江支行 431360100100193079 39,256,580.19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芳草街支行 22807101040026446 195,412.49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635516428 2,333,216.65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盛支行 1001300000857070 191,326.88
合计 ― 50,385,03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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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80,101.2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567.4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1,50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7,227.1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4.36%
项目
截至期末累
已 变 更 截 至 期 项目达 可行
计投入金额 是 否
项目,含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末 投 入 到预定 本 年 度 性是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与承诺投入 达 到
承诺投资项目 部 分 变 承诺投资 承诺投入 累计投入 进度(%) 可使用 实 现 的 否发
资总额 入金额 金额的差额 预 计
更 ( 如 总额 金额(1) 金额(2) (4) = 状态日 效益 生重
(3) = (2)- 效益
有) (2)/(1) 期 大变
(1)
化
蒲江县域污水处
理厂及配套管网 是 58,000.00 46,500.00 46,500.00 2,968.39 13,549.18 -32,950.82 29.14 注2 550.74 是 否
建设工程(注 1)
雅安市大兴污水 3 月 4 否
处理厂二期工程 是 11,500.00 11,500.00 2,599.07 11,497.75 -2.25 99.98 日进入 -517.09 (注 否
项目(注 3) 商业运 3)
行
翠屏区象鼻镇污 2020 年
否 7,101.25 7,101.25 7,101.25 1,879.00 18.44 100.26 433.14 是 否
水处理厂及配套 10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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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网项目(一期) 22 日进
(注 4) 入商业
运行
翠屏区象鼻镇污
水处理厂及配套
不适 不适
管网项目(一期) 不适用 5,240.69 不适用 不适用
用 用
结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
补充流动资金 否 15,000.00 15,000.00 15,000.00 15,060.51 60.51 100.4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用
合计 ― 80,101.25 80,101.25 80,101.25 5,567.47 47,227.13 -32,874.12 58.96 ― 466.79 ― ―
蒲江县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
上述项目包括蒲江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及配套管网建设。蒲江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
工程已于 2020 年 9 月投入商业运营。配套管网建设工程项目共包括蒲江县域大兴镇、大
塘镇、朝阳湖镇、成佳镇等 9 个乡镇的雨污管网子项目工程,各子工程较为分散,面临
不同的施工环境,已相继完成工程竣工验收。该项目已累计投资 41,777.10 万元,其中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以募集资金投入 13,549.18 万元,募集资金投入占比较低的原因为:根据公司等社会资
本与地方政府签署的项目 PPP 合同,项目总投资包括建设期利息,利息根据项目借款合
同据实结算且不超过中标融资利率;由于地方政府对公司 IPO 募集资金的融资成本存在
不同理解,为避免引发该募投项目投资争议,保障该项目投资回报,公司在前期主要使
用银行**资金,后续将适当增加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工程尾款。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本报告“三、(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详见本报告“三、(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 2024 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详见本报告“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情况 不适用
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翠屏区象鼻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
(一期)”已进入商业运营,根据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关于公司部分募投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十九次会议、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结余募集资金人
民币 52,406,859.71 元**性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注:以上数据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的,为四舍五入所致。
注 1:蒲江县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
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与四川省蒲江县水务局签订《蒲江县域污水处理厂
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
(以下简称蒲江特许经营协
议),并设立蒲江达海,负责蒲江县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以下简称蒲江
项目)的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其股东为本公司、成都蒲江城市运营管理集团有限
公司(政府出资代表)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南京地质工程勘察院、**市
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除本公司外,其余股东以下简称少数股东)。根据蒲
江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蒲江项目预计总投资 87,035.19 万元,**以审计结果为准,
其中项目资本金为 21,758.80 万元(总投资的 25%),由政府方出资 2,175.88 万元,占项
目资本金的 10.00%,本公司出资 18,995.30 万元,占项目资本金的 87.3%,其余少数股
东方出资 587.62 万元,占项目资本金的 2.7%。剩余 65,276.39 万元为融资资金。截至
于蒲江项目建设,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已收到银行放款 26,927.97 万元,截至 2024
年末使用银行**资金 26,927.97 万元用于本项目建设。
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蒲江项目中蒲江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和雨污
管网工程,总投资 59,614.28 万元,计划募集资金投资 58,000.00 万元。经 2022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调减原募投项目“蒲江县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
建设工程”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用于建设新募投项目“雅安市大兴污水处理厂二期工
程项目”
,变更的募集资金 11,500.00 万元,变更后蒲江县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
设工程募集资金投资总额调整为 46,500.00 万元。
注 2:蒲江县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中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
期
上述项目包括蒲江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及配套管网建设。蒲江县城污水处理厂
二期工程已于 2020 年 9 月投入商业运营。配套管网建设工程项目共包括蒲江县域大兴
镇、大塘镇、朝阳湖镇、成佳镇等 9 个乡镇的雨污管网子项目工程,已相继完成工程竣
工验收。
注 3:雅安市大兴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
厂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之补充协议》,由雅安海天负责雅安市大兴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的
投资建设。根据 2022 年**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调减原募投项目“蒲江
县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用于建设新募投项目“雅
安市大兴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
。本次变更的募集资金 11,500.00 万元,用于“雅
安市大兴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建设。该项目 2024 年处于商运后初期,污水进水
量不足导致负荷程度不高,根据特许经营协议约定与地方政府按照设计能力的 80%(即
运营期间折旧摊销等成本相对固定,导致该项目 2024 年未实现预计收益。
注 4:翠屏区象鼻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一期)
鼻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并设立翠屏海天,负责翠屏区象鼻镇
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一期)
(以下简称象鼻项目)的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
象鼻项目于 2018 年 12 月开工建设,根据 2021 年 3 月,宜宾市翠屏区工业园区管理委
员会出具的关于翠屏区象鼻污水处理厂进入商业运营的函(翠工管函202110 号),批
准象鼻项目自 2020 年 10 月 22 日进入商业运营。
象鼻项目 2019 年收到宜宾市翠屏区财政局根据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宜
发改发201873 号)下发的**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 2018 年**预算内投资计划资金
园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宜宾市翠屏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金融工作局)
拨付资金合计 7,676.10 万元。根据 2021 年 3 月本公司、翠屏海天与宜宾市翠屏区工业
园区管理委员会签署的特许经营补充协议,以象鼻项目争取到的各级专项资金,由政府
方拨付给翠屏海天用于项目建设,工程竣工后经政府审计后的投资总额扣减拨付专项资
金后的剩余投资,按照特许经营协议主合同条款执行。
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公司将象
鼻项目结项后的结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5,240.69 万元**性补充流动资金。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
情况
本公司 2024 年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5,567.47 万元,累计使用募集
资金总额 47,227.13 万元。募集资金使用具体情况详见上表“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为 25,000 万元。
元闲置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表人。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闲置募
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
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置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并及时将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
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募集资金其中 4,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并及时将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
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闲
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为 30,000 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况。
(五)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补充流
动资金或归还银行**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
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
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设 工程项 目节余金 额 34,766.51 万 元,其 中募集资 金账户 余额
目节余金额 233.32 万元;
网项目节余金额 19.54 万元;
元。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
案》,考虑到当时募投项目“蒲江县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
程”仅余部分零星工程正在施工,未来项目建设资金需求较低,为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优化资金配置,公司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
收购安发**有限公司 100.00%股权。公司于 2024 年 7 月发布终止
收购安发**有限公司 100.00%股权的公告,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未能实施。除此之外,2024 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其
他使用的情形。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
变更后项目 截至期末计划 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 项目可行
本年度实际 实际累计投入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项目 拟投入募集 累计投资金额 (%) 可使用状态日 性是否发
投入金额 金额(2)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资金总额 (1) (3)=(2)/(1) 期 生重大变
化
蒲江县域污
雅安市大兴污水 2024 年 3 月 4
水处理厂及
处理厂二期工程 11,500.00 11,500.00 2,599.07 11,497.75 99.98 日 进 入 商 业 -517.09 是 否
配套管网建
项目 运行
设工程
合计 ― 11,500.00 11,500.00 2,599.07 11,497.75 ― ― -517.09 ― ―
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蒲江县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 ,包括蒲
江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雨污管网工程,其中雨污管网工程包括蒲江县大兴镇、朝阳湖镇、成
佳镇等 9 个子工程,公司已相继在 2020 年 12 月 10 日至 2022 年 3 月 19 日期间取得该等子项目的工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
程开工令,按约定在 3 年内建设完成,建设周期较长。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募集资金投资
具体募投项目)
回报,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22 年**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公司调减募投
项目“蒲江县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1,500.00 万元,用于建设
新募投项目“雅安市大兴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
不适用
目)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 不适用
明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
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
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
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海天股份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
实反映了海天股份 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
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7 号)
、《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
》(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
(上证发〔2024〕51 号)、
《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
修订)
》(上证发〔2023〕193 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
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