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1 证券简称:朝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8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3 月 4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3 月 4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3
月 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3 月 4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
间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企石镇江南大道 17 号公司白羊座会
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郭丽勤女士。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及《广
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48 人,代
表股份 97,725,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2534%,其中:出席现场
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7 人,代表股份 97,613,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72.1707%;通过网络投票出席的股东 41 人,代表股份 111,90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7%。
出席本次会议除公司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
份比例 5%以上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代表(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
公司其他**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
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郭丽勤女士、郭荣祥先生、徐林浙先生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
表决情况如下:
总体表决情况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占出席本
占出席本 次会议的
提案 次会议有 中小股东 中小股东 表决
提案名称 选举票数
编号 效表决权 选举票数 所持有效 结果
(股)
股份总数 (股) 表决权股
的比例 份总数的
比例
选举郭丽勤女士为第四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郭荣祥先生为第四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徐林浙先生为第四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赵晓明先生、陈立新先生、谌龙先生为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
情况如下:
总体表决情况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提案 表决
提案名称 选举票数 占出席本 中小股东 占出席本
编号 结果
(股) 次会议有 选举票数 次会议的
效表决权 (股) 中小股东
股份总数 所持有效
的比例 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比例
选举赵晓明先生为第四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陈立新先生为第四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谌龙先生为第四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
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陈是建先生、罗琼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
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
下:
总体表决情况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占出席本
占出席本 次会议的
提案 次会议有 中小股东 中小股东 表决
提案名称 选举票数
编号 效表决权 选举票数 所持有效 结果
(股)
股份总数 (股) 表决权股
的比例 份总数的
比例
选举陈是建先生为第四届
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选举罗琼女士为第四届监
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汪甜律师、周超男律师出席本次会议进行了
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符合《公**》、《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召集人**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