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
使“智尚转债”提前赎回权利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南山智
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南山智尚”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以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 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对南山智尚行使“智
尚转债”提前赎回权利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智尚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一)发行上市情况
经**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同意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 2023〕266 号)同意注
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699.58 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
币 10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99,580,000.00 元,期限 6 年。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本次可转债于 2023 年
二)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初始转
股价格为 12.33 元/股。
整为 12.17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3 年 6 月 21 日生效。
于“智尚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85%的情形,触发“智尚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智尚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2.17 元/股下修为
整为 9.35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4 年 6 月 7 日生效。
二、“智尚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及触**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 募集说明书》规定,“智尚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
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 含 130%);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
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
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上述当期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 算头不算尾)。”
二)相关条款触**况
自 2025 年 2 月 11 日至 2025 年 3 月 4 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满足连续三十个
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公司“智尚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已触发“智尚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行使“智尚转债”的提前
赎回权利,拟提前赎回**“智尚转债”。根据( 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赎回价格
为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行使“智尚转债”提前赎回权,已经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 募集说明
书》的约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行使“智尚转债”提前赎回权利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行使“智尚转债”提前赎回权利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周 栋 王 刚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