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G1008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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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鉴证报告 1-2
二、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1-2
关于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2022至2024年度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G10085 号
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星图”)2022 年
度、2023 年度及 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
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3第 ZG11666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留意见审计报告、2025 年 3 月 3 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5第
ZG10999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在对上述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中科
星图 2022 年度、2023 年度及 2024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以下简称“非
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管理层对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责任
中科星图管理层负责按照**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
的相关规定编制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发表鉴
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
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
鉴证报告 **页
们遵守**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非经常
性损益明细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
(202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中科星图 2022 年度、2023 年
度及 2024 年度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
我们实施了包括核对、询问、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
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中科星图 2022 年度、2023 年度及 2024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
明细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
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中科星图 2022 年度、2023 年度及 2024 年度
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为了更好地理解中科星图 2022 年度、2023 年度及 2024 年度非经常性
损益情况,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应当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中科星图为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使用,不得用作**
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
**・上海 2025 年 3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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