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汤云为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汤云
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以下简称“《公**》”)、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规则》、《**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
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审慎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参
加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发表了客观、公
正的独立意见,较好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共有 3 名独立董事,分别
为汤云为、武亚军、王玲,现将 2024 年度独立董事汤云为履行职责
情况报告如下:
一、现任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汤云为:曾就职于上海财经大学,历任讲师、副教授、校长助理、
教授、副校长和校长等职务,并荣膺英国公认会计师公会名誉会员,
美国会计学会杰出**访问教授,香港岭南大学荣誉院士。曾经担任
**会计准则委员会委员、**财政部审计准则委员会委员、上海市
会计学会会长,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获得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
博士学位,是**会计教授会的创办人。兼任平安健康医疗科技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参加股东大
参加董事会情况
会情况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
姓名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出席股东大
加董事会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会的次数
次数
汤云为 17 17 3 0 0 2
参加独立董事专
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门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 战略与可持
薪酬与
姓名 审计 提名 续发展 出席独立董事专
考核
委员会 委员会 (ESG) 门会议的次数
委员会
委员会
汤云为 4 5 1 4 5
独立董事汤云为行使职权的情况包括参与公司的决策过程,并对
公司财务、业务状况等进行审查和监督。独立董事通过参加董事会会
议,提出独立意见,确保公司的运营和管理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并
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
独立董事汤云为定期与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师事务所交流,了解
公司的财务控制和内部审计情况,确保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可靠。
独立董事汤云为参与公司业绩说明会,积极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
交流,了解他们的关切和意见,并代表他们在董事会上发表发言。
独立董事汤云为根据监管及《公司章程》要求参加董事会和其他
相关会议,接受公司内部的报告和汇报,进行相关调查和审查工作,
以保障公司的合规运营,并提供独立意见和建议,保证现场工作时长
合乎规定。
务状况,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
报,对公司桐乡智能制造基地、淮安生产基地进行了现场调研考察,
了解企业发展现状和“十四五”战略规划贯彻落实情况。通过阅览公司
文件及信息,及时获取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动态,
对定期报告进行认真审议,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的履职情况。公司
及时向独立董事报送了相关文件、资料,安排实地调研,为独立董事
履职提供服务。
三、独立董事汤云为年度履职**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独立董事汤云为对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的独立
意见: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交易价格以市
场价格为基础,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汤云为对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
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核查,认为公司严格遵守了相关规
定,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情况,不存在
违规对外担保行为,并合理控制了对外担保风险,有效保障了广大股
东的合法权益。
(三)**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以此为参考依据确定**管理人员薪酬数额,薪酬决策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
董事汤云为同意公司**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
(四)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发布了 2023 年年度、
披露的财务数据不存在重大差异。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通过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 年度工作
情况的审查,独立董事汤云为认为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
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独立的审计服务。审计工
作遵循了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义务,所执
行的审计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审计费用合理。同意公
司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
年度审计机构。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根据《证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
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汤云为对《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的议案》进行认真审核,认为该分配方案的现金分红水平合理,能够
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远发展需要
和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材集团”)、**建材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材股份”)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为避免和**下属玻璃纤维及其制品业务相关企业的同业
竞争,于 2017 年 12 月向公司作出《关于避免与**巨石股份有限公
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其中承诺:“……对于**建材集团与**中
材集团有限公司重组前存在的同业竞争以及因前述重组而产生的中
国建材集团与**巨石的同业竞争(如有),**建材集团将自本承
诺出具日起 3 年内,并力争用更短的时间,按照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
要求,在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允许的前提下,本着有利于
**巨石发展和维护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综合运用
委托管理、资产重组、股权置换、业务调整等多种方式,稳妥推进相
关业务整合以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争承诺的函》,将上述承诺的履行延期了 2 年。前述承诺延期事项已
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业竞争承诺的函》,将上述承诺的履行延期了 2 年。前述承诺延期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业竞争承诺的函》,将上述承诺的履行延期了 2 年。前述承诺延期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了解,**建材集团、**建材股份自作出上述承诺以来,一
直致力于履行上述承诺。2020 年**建材集团、**建材股份协调
两家 A 股上市公司(公司及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划重大资产
重组事项,但因交易各方未能就交易方案核心条款达成一致意见,两
家 A 股上市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终止了拟议交
易。此后**建材集团、**建材股份仍积极与相关方进行沟通,寻
求既不侵害或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又能实现两家 A 股上市公司公
众股东利益**化的可行性方案,以解决同业竞争问题。但因涉及沪
深港三地多家上市公司,较为复杂且需兼顾各项资本市场监管规则,
因此需要充分的时间进行可行性分析与论证以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同
业竞争的解决着眼于将两家 A 股上市公司打造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
世界**企业,精心筹划解决方案是认真履行对资本市场承诺、维护
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体现。因此截至承诺到期日未能形成
明确的业务整合方案,导致**建材集团、**建材股份作出的承诺
未能按照预期履行完毕。
基于对当前实际情况的审慎分析,**建材集团、**建材股份
拟再次延期 2 年履行前述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且相关事项已经公司
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汤云为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建材集团及控股股东
**建材股份再次延长承诺履行期限,是基于目前实际情况作出的。
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
方承诺》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再次延期 2 年履
行。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要求和《**巨
石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披露信息。汤云为认
为公司能按照有关规定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公平,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部
控制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发展的需求,能够有效
地防范公司运营过程中的各类风险。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基本覆盖了
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并能够有效地贯彻执行。目前
暂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十)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召集董事会会议,公司董事按时出席会议,勤勉尽责地履行职
责和义务,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科学、合理地作出相应的决策,为公
司经营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
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在 2024 年度内认真
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公司
治理、规范运作等方面做出了贡献。
(十一)独立董事汤云为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监管要求规范运作,目前尚未
发现需要提出改进的其他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及《公司章程》、《**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
定的职责以及诚信与勤勉义务,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
专门委员会会议,在决策过程中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能够
做到以独立、客观的立场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独立董事汤云为
对需要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并按照有关规定
独立发表了意见,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为保持公司
持续、健康和稳健发展发挥了实质性作用。
独立董事汤云为认为,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了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责,董事会运作规范**。公司综合实
力进一步增强,行业影响力持续提升,实现了对广大股东的良好回报,
较好地完成了公司董事会确定的各项年度工作任务。
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强化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武亚军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武亚
军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以下简称“《公**》”)、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规则》、《**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
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审慎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参
加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发表了客观、公
正的独立意见,较好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共有 3 名独立董事,分别
为汤云为、武亚军、王玲,现将 2024 年度独立董事武亚军履行职责
情况报告如下:
一、现任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武亚军:现任北京大学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组织与战略管理系副教
授、博士生导师,兼任**管理科学学会战略管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委员/**、北京大学华人企业管理研究**副主任、北京大学管
理案例研究**研究员。兼任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参加股东大
参加董事会情况
会情况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
姓名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出席股东大
加董事会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会的次数
次数
武亚军 17 17 3 0 0 2
参加独立董事专
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门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 战略与可持
薪酬与
姓名 审计 提名 续发展 出席独立董事专
考核
委员会 委员会 (ESG) 门会议的次数
委员会
委员会
武亚军 4 5 1 4 5
独立董事武亚军行使职权的情况包括参与公司的决策过程,并对
公司财务、业务状况等进行审查和监督。独立董事武亚军通过参加董
事会会议,提出独立意见,确保公司的运营和管理符合法律法规的要
求,并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
独立董事武亚军定期与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师事务所交流,了解
公司的财务控制和内部审计情况,确保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可靠。
独立董事武亚军参与公司业绩说明会,积极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
交流,了解他们的关切和意见,并代表他们在董事会上发表发言。
独立董事武亚军根据监管及《公司章程》要求参加董事会和其他
相关会议,接受公司内部的报告和汇报,进行相关调查和审查工作,
以保障公司的合规运营,并提供独立意见和建议,保证现场工作时长
合乎规定。
务状况,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
报,对公司桐乡智能制造基地、淮安生产基地进行了现场调研考察,
了解企业发展现状和“十四五”战略规划贯彻落实情况。通过阅览公司
文件及信息,及时获取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动态,
对定期报告进行认真审议,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的履职情况。公司
及时向独立董事武亚军报送了相关文件、资料,安排实地调研,为独
立董事履职提供服务。
三、独立董事武亚军年度履职**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独立董事武亚军对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的独立
意见: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交易价格以市
场价格为基础,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武亚军对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
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核查,认为公司严格遵守了相关规
定,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情况,不存在
违规对外担保行为,并合理控制了对外担保风险,有效保障了广大股
东的合法权益。
(三)**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以此为参考依据确定**管理人员薪酬数额,薪酬决策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
董事武亚军同意公司**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
(四)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发布了 2023 年年度、
披露的财务数据不存在重大差异。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通过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 年度工作
情况的审查,独立董事武亚军认为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
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独立的审计服务。审计工
作遵循了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义务,所执
行的审计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审计费用合理。同意公
司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
年度审计机构。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根据《证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
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武亚军对《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的议案》进行认真审核,认为该分配方案的现金分红水平合
理,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远
发展需要和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材集团”) **建材
股份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为避免和**下属玻璃纤维
及其制品业务相关企业的同业竞争,于 2017 年 12 月向公司作出《关
于避免与**巨石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其中承诺:“……
对于**建材集团与**中材集团有限公司重组前存在的同业竞争
以及因前述重组而产生的**建材集团与**巨石的同业竞争(如
有),**建材集团将自本承诺出具日起 3 年内,并力争用更短的时
间,按照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在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
则允许的前提下,本着有利于**巨石发展和维护股东利益尤其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原则,综合运用委托管理、资产重组、股权置换、业务
调整等多种方式,稳妥推进相关业务整合以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争承诺的函》,将上述承诺的履行延期了 2 年。前述承诺延期事项已
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业竞争承诺的函》,将上述承诺的履行延期了 2 年。前述承诺延期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业竞争承诺的函》,将上述承诺的履行延期了 2 年。前述承诺延期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了解,**建材集团、**建材股份自作出上述承诺以来,一
直致力于履行上述承诺。2020 年**建材集团、**建材股份协调
两家 A 股上市公司(公司及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划重大资产
重组事项,但因交易各方未能就交易方案核心条款达成一致意见,两
家 A 股上市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终止了拟议交
易。此后**建材集团、**建材股份仍积极与相关方进行沟通,寻
求既不侵害或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又能实现两家 A 股上市公司公
众股东利益**化的可行性方案,以解决同业竞争问题。但因涉及沪
深港三地多家上市公司,较为复杂且需兼顾各项资本市场监管规则,
因此需要充分的时间进行可行性分析与论证以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同
业竞争的解决着眼于将两家 A 股上市公司打造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
世界**企业,精心筹划解决方案是认真履行对资本市场承诺、维护
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体现。因此截至承诺到期日未能形成
明确的业务整合方案,导致**建材集团、**建材股份作出的承诺
未能按照预期履行完毕。
基于对当前实际情况的审慎分析,**建材集团、**建材股份
拟再次延期 2 年履行前述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且相关事项已经公司
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武亚军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建材集团及控股股东**建材
股份再次延长承诺履行期限,是基于目前实际情况作出的。相关决策
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
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再次延期 2 年履行。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要求和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披露信息。武亚军认为公司能按照有关
规定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公平,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部
控制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发展的需求,能够有效
地防范公司运营过程中的各类风险。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基本覆盖了
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并能够有效地贯彻执行。目前
暂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十)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召集董事会会议,公司董事按时出席会议,勤勉尽责地履行职
责和义务,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科学、合理地作出相应的决策,为公
司经营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
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在 2024 年度内认真
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公司
治理、规范运作等方面做出了贡献。
(十一)独立董事武亚军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监管要求规范运作,目前尚未
发现需要提出改进的其他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及《公司章程》、《**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
定的职责以及诚信与勤勉义务,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
专门委员会会议,在决策过程中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能够
做到以独立、客观的立场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独立董事武亚军
对需要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并按照有关规定
独立发表了意见,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为保持公司
持续、健康和稳健发展发挥了实质性作用。
独立董事武亚军认为,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了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责,董事会运作规范**。公司综合实
力进一步增强,行业影响力持续提升,实现了对广大股东的良好回报,
较好地完成了公司董事会确定的各项年度工作任务。
真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强化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的作用,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玲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王玲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以下简称“《公**》”)、《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
的态度,勤勉尽责,审慎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参加公
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发表了客观、公正的
独立意见,较好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共有 3 名独立董事,分别为汤
云为、武亚军、王玲,现将 2024 年度独立董事王玲履行职责情况报
告如下:
一、现任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王玲:现任**政法大学教授、博导,**政法大学专利战略研
究**主任,**技术经济学会技术创新与创业专委会副理事长。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参加股东大
参加董事会情况
会情况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
姓名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出席股东大
加董事会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会的次数
次数
王玲 17 17 3 0 0 2
参加独立董事专
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门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 战略与可持
薪酬与
姓名 审计 提名 续发展 出席独立董事专
考核
委员会 委员会 (ESG) 门会议的次数
委员会
委员会
王玲 / 5 1 4 5
注:“/”表示不是该委员会成员,无需参加会议。
独立董事王玲行使职权的情况包括参与公司的决策过程,并对公
司财务、业务状况等进行审查和监督。独立董事通过参加董事会会议,
提出独立意见,确保公司的运营和管理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保护
中小股东的权益。
独立董事王玲定期与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师事务所交流,了解公
司的财务控制和内部审计情况,确保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可靠。
独立董事王玲参与公司业绩说明会,积极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
流,了解他们的关切和意见,并代表他们在董事会上发表发言。
独立董事王玲根据监管及《公司章程》要求参加董事会和其他相
关会议,接受公司内部的报告和汇报,进行相关调查和审查工作,以
保障公司的合规运营,并提供独立意见和建议,保证现场工作时长合
乎规定。
状况,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
对公司桐乡智能制造基地、淮安生产基地进行了现场调研考察,了解
企业发展现状和“十四五”战略规划贯彻落实情况。通过阅览公司文件
及信息,及时获取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动态,对
定期报告进行认真审议,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的履职情况。公司及
时向独立董事王玲报送了相关文件、资料,安排实地调研,为独立董
事履职提供服务。
三、独立董事王玲年度履职**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独立董事王玲对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的独立意
见: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
价格为基础,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王玲对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认为公司严格遵守了相关规定,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非经营性占用情况,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行为,并合理控制了对外担
保风险,有效保障了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以此为参考依据确定**管理人员薪酬数额,薪酬决策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
董事王玲同意公司**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
(四)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发布了 2023 年年度、
实际披露的财务数据不存在重大差异。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通过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 年度工作
情况的审查,独立董事王玲认为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
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
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独立的审计服务。审计工作
遵循了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义务,所执行
的审计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审计费用合理。同意公司
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年
度审计机构。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根据《证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
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王玲对《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的议案》进行认真审核,认为该分配方案的现金分红水平合理,
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远发展
需要和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材集团”)、**建材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材股份”)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为避免和**下属玻璃纤维及其制品业务相关企业的同业
竞争,于 2017 年 12 月向公司作出《关于避免与**巨石股份有限公
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其中承诺:“……对于**建材集团与**中
材集团有限公司重组前存在的同业竞争以及因前述重组而产生的中
国建材集团与**巨石的同业竞争(如有),**建材集团将自本承
诺出具日起 3 年内,并力争用更短的时间,按照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
要求,在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允许的前提下,本着有利于
**巨石发展和维护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综合运用
委托管理、资产重组、股权置换、业务调整等多种方式,稳妥推进相
关业务整合以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争承诺的函》,将上述承诺的履行延期了 2 年。前述承诺延期事项已
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业竞争承诺的函》,将上述承诺的履行延期了 2 年。前述承诺延期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业竞争承诺的函》,将上述承诺的履行延期了 2 年。前述承诺延期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了解,**建材集团、**建材股份自作出上述承诺以来,一
直致力于履行上述承诺。2020 年**建材集团、**建材股份协调
两家 A 股上市公司(公司及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划重大资产
重组事项,但因交易各方未能就交易方案核心条款达成一致意见,两
家 A 股上市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终止了拟议交
易。此后**建材集团、**建材股份仍积极与相关方进行沟通,寻
求既不侵害或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又能实现两家 A 股上市公司公
众股东利益**化的可行性方案,以解决同业竞争问题。但因涉及沪
深港三地多家上市公司,较为复杂且需兼顾各项资本市场监管规则,
因此需要充分的时间进行可行性分析与论证以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同
业竞争的解决着眼于将两家 A 股上市公司打造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
世界**企业,精心筹划解决方案是认真履行对资本市场承诺、维护
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体现。因此截至承诺到期日未能形成
明确的业务整合方案,导致**建材集团、**建材股份作出的承诺
未能按照预期履行完毕。
基于对当前实际情况的审慎分析,**建材集团、**建材股份
拟再次延期 2 年履行前述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且相关事项已经公司
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王玲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建材集团及控股股东**建材股
份再次延长承诺履行期限,是基于目前实际情况作出的。相关决策程
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再次延期 2 年履行。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司严格按照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要求和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披露信息。王玲认为公司能按照有关规定
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部
控制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发展的需求,能够有效
地防范公司运营过程中的各类风险。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基本覆盖了
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并能够有效地贯彻执行。目前
暂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十)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召集董事会会议,公司董事按时出席会议,勤勉尽责地履行职
责和义务,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科学、合理地作出相应的决策,为公
司经营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
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在 2024 年度内认真
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公司
治理、规范运作等方面做出了贡献。
(十一)独立董事王玲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监管要求规范运作,目前尚未
发现需要提出改进的其他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公司章程》、《**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
的职责以及诚信与勤勉义务,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
门委员会会议,在决策过程中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能够做
到以独立、客观的立场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独立董事王玲对需
要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并按照有关规定独立
发表了意见,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为保持公司持续、
健康和稳健发展发挥了实质性作用。
独立董事王玲认为,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了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责,董事会运作规范**。公司综合实力
进一步增强,行业影响力持续提升,实现了对广大股东的良好回报,
较好地完成了公司董事会确定的各项年度工作任务。
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强化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