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
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和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
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
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
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圆全”),1984 年 6
月创立于山东烟台,2005 年总部迁入北京,2013 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
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甲 19 号**传播大厦 5 层 22、23、24、25 号
房,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税务服务、工程咨询、
企业估值的综合**机构。天圆全拥有大型企业审计业务、金融相关审计业务
经验,1994 年开始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天圆全**合伙人为魏强先生,2024年末合伙人人数为34人,注册会计师154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7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的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于2024年4月17日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及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圆全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
告。
经审计,天圆全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
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
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圆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圆全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
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
年度审计**、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
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 2024 年**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圆全为公司 2024 年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计划安排,如审计范围、
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并对 2024 年度审
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沟通,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在天圆全
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进一步了解
审计情况。
机构等议案,同意续聘天圆全为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
等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
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
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
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圆全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
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晰、及时。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