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5-14
债券代码:127015、127049 债券简称:希望转债、希望转 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8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
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张明贵回避表决,本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
计划”)简述及目前已履行的程序
审议通过了《关于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在审
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审议通过了《关于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查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并对本次激励计划所涉事宜发表了意见。
中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满,监
事会未接到**针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74)。
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
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告编号:2022-80)。
过了《关于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
得批准,同时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
合授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
必需的**事宜。
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
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合法、有效,确定的
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2 年 7
月 25 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99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
计 3,327.50 万股,**授予价格为 7.98 元/股。监事会对授予日的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本次激励计划**授
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经**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登记申报明细清单》确认,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5 日完成了向 199 名激励对象授予 3,327.50 万股限制性股票
的登记工作,授予价格为每股 7.98 元。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合法、
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
为 2023 年 5 月 30 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377 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
制性股票共计 809.50 万股,预留授予价格为 7.98 元/股。监事会对
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本次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
会 2023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限制性股票**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方案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经**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登记申报明细清单》确认,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5 日完成了向 370 名激励对象授予 789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
的登记工作,授予价格为每股 7.98 元。
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
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
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个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
本次激励计划符合部分/**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90 名,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001 万股;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或考
核未达标,需回购注销 55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实施。
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
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司已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
个解除限售期符合部分/**解除限售条件的 190 名激励对象办理了
解除限售手续,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001 万股,上市
流通日为 2023 年 8 月 8 日。
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方案的议案》,2023 年 10 月
通知债权人公告》,按照根据《公**》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
注销事宜以公告形式通知了债权人。
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张明贵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因激励对象主动离职,需要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办理相关回购注销事项。本次需回购注销本次激励计划 13 名激
励对象所持有的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51 万股限制性股票。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
分**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终止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及预留授予部分**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终止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的**授
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
限售条件已满足,达到考核要求并满足部分解除限售条件的 488 名激
励对象在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股票为 7,782,800 股,占截至 2024
年 9 月 20 日公司总股本 4,545,777,226 股比例为 0.17%。公司综合
考虑当前行业市场环境等因素,继续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已难以达到预
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为充分落实对员工的有效激励,结合激励对象
意愿和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董事会经审慎论证后决定终止本次激
励计划,终止范围为**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司已为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
予部分**个解除限售期符合部分解除限售条件的 488 名激励对象
办理了解除限售手续,本次解除限售的**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
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24 年 12 月 3 日。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主动辞职,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
注销。
鉴于 55 名激励对象从公司主动离职,
公司拟按照授予价格 7.98
元/股回购并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14.9 万股
限制性股票,包括**授予部分 17 人 146.4 万股;预留授予部分 38
人 68.5 万股。
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各解除限售期内,根据公司层面业
绩考核目标的达成情况确认公司层面解除限售系数(X)。考核当年
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人民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鉴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二个解
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个解除限售期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
达标,公司将以授予价格 7.98 元/股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进行回购注
销 488 名激励对象对应解除限售期当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留授予部分 326 人 71.15 万股。
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各解除限售期内,根据激励对象个
人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鉴于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结果为
“D”,公司将以授予价格 7.98 元/股回购注销其对应解除限售期当
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20.35 万股限制性股票,包括**授予
部分 7 人 218.85 万股;预留授予部分 1 人 1.5 万股。
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公司应在
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后及时向**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申请办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鉴于公司董事会已审
议通过《关于终止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该事项将
与回购注销事项同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以授予价格 7.98 元/
股回购注销 496 名激励对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
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193.2 万
股限制性股票,包括**授予部分 169 人 835.95 万股;预留授予部
分 327 人 357.25 万股。
综上,本次需回购注销合计 1,823.02 万股限制性股票,合计回
购金额为 14,608.6404 万元。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回购价款**为公司自有
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变动数量(股)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 26,262,454 0.58% -18,230,200 8,032,254 0.18%
件流通股/非
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股权激励限 23,372,200 0.52% -18,230,200 5,142,000 0.11%
售股
二、**售条 4,499,677,246 99.42% 4,499,677,246 99.82%
件流通股
三、总股本 4,525,939,700 100.00% -18,230,200 4,507,709,500 100.00%
注:
还有股东大会审议等环节,在此期间公司股本情况可能因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化。
因此,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的股本变动情况,以公司后续实际办理回购注销手续时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公司股份结构表为准,上述股本变动
情况表中各明细数加总与合计数如存在差异属四舍五入所致。
议的 18,230,200 股由于注销而导致的变化;公司此前有尚未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的
回购注销手续。
由于本次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将由 4,525,939,700 股减少至
按法定程序办理减资手续,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及时向**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手续,就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事项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办
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等事宜,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
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方式如下:限制性股票回购并注销后,减少
公司此部分对应的因回购义务所确认的负债,并相应减少库存股、股
本,差额调整资本公积。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
绩产生实质性影响。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成员认真审阅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对本次拟注销限制性股
票及激励对象的名单进行核实后认为: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事项,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 1 号――业务办理(2024 年修订)》《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规定。本次关于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我们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
项,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到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认为:
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证券法》《管理办法》《公
司章程》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尚需根据《公**》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本
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注销登记程序及相关的减资程序,履行
相应的法定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核意见;
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
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