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06 证券简称:国电南瑞 公告编号:临 2025-013
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期解锁暨上市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21,888 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3 月 24 日。
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及暂缓授予**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规
定,本次激励计划暂缓授予**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已成就,公司将为 1 名符
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预案》及其他相关议案,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发表了意见。
激励对象名单》,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
家电网公司批复的公告》。激励计划获**电网有限公司批复。
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在公司网
站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0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9 日。
公示期满,公司未接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异议。监事会对上述事
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并
公布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
告》。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工作,实际授予人数为 1298 人,授予数量为 3,361.43 万股。
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
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工作,实际授予人数为 1 人,授予数量为 6.08 万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 2018 年和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
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回
购并注销已授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381,729 股,其中 2021 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
票 177,282 股。2022 年 9 月 27 日,公司完成了上述回购注销工作。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
制性股票及调整预留授予数量的议案》,同意对预留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并向符
合授予条件的 24 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60 万股。独立董事对此发
表了独立意见。
记工作,实际授予人数为 24 人,授予数量为 60 万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 2018 年和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
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并注销已授予未解锁的限
制性股票 346,125 股,其中 2021 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201,405 股。2023 年 3 月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 2018 年和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
司回购并注销已授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370,613 股,其中 2021 年激励计划限制
性股票 304,560 股。2023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完成了上述回购注销工作。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 2018 年和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并注销已授予未解
锁的限制性股票 208,901 股,其中 2021 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113,796 股。2024
年 3 月 1 日,公司完成了上述回购注销工作。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
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
并注销已授予未解锁的 2021 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735,819 股。2025 年 1 月 3 日,
公司完成了上述回购注销工作。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及暂缓授予
**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授予及暂缓授予**个解
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为 1,266 名符合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办理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共计解除限售 11,840,044 股。其中**授予**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11,818,156 股,
暂缓授予**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21,888 股。
市,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为 11,818,156 股。
二、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
(一)解除限售时间安排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个解
除限售期为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交易日起至授予完成登记之日
起 48 个月内的**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1/4。
本次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2 年 3 月 23 日完成登记,自 2025
年 3 月 24 日起,本次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进入**个解除限售期;公
司本次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本次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为 21,888 股,不超过获授
限制性股票数量的 1/4。
(二)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说明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2)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监事会或者审计部
门对上市公司业绩或者年度财务报告提出重大异议;(3)发生重大违规
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4)年度财务会计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
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 足解除限售条件。
的审计报告;(5)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
励的;(7)**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未有效履职或者严重失职、渎职的;(2)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上市
公司章程规定的;(3)在任职期间,有受贿索贿、****、泄露上市
公司商业和技术秘密、实施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声誉和对上市 激励对象未发生 前 述 情
公司形象有重大负面影响等违法违纪行为,并受到处分的;(4)未履行 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或者未正确履行职责,给上市公司造成较大资产损失以及其他严重不良
后果的;(5)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6)最
近 12 个月内被**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7)最近
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8)具有《公**》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管理人员情形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10)**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期的四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
并解除限售,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本次 2022 年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激励计划**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15.71%,且高于对标企业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复合增长率 16.51%,且高
业 75 分位值水平;
于对标企业 净利 润 均 值
**个解除限售期 的 5 倍,达标;
净利润不低于对标企业净利润均值的 5 倍;
用复合增长率 13.24%,达
标;
注:上述指标均是指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口径的数据。上述“净利润复合增长率”、
“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
润作为计算依据。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在计算考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 标。
若公司发**行股份融资、发行股份收购资产、可转债转股等行为,则新增加的净
资产及该等净资产产生的净利润不列入考核计算范围,并剔除公司持有资产因公允
价值计量方法变更对净资产的影响。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只有在相应考核年度绩效考核
满足条件的前提下,才能部分或全额解除限售当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
计划暂缓授予 1 人,2022
售比例依据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具体以公司与激励对象签
年度个人层面绩 效 考 核
署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约定为准。原则上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
结果达标,满足当前解除
A、B、C、D 四个**,具体见下表:
限售条件。
考核** A B C D
标准系数 1.0 0.5 0
注:激励对象相应考核年度考核合格后才具备当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
个人当期实际解除限售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期计划解除限售额度。当期未能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和回购时市价孰低值回购注销。
综上所述,根据公司 2022 年**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
为本次激励计划暂缓授予**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
照激励计划的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本次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本次符合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计 1 人,可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1,88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03%。
单位:股
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 本次可解锁限制性 本次解锁数量占已获授予限
序号 姓名
数量 股票数量 制性股票比例
其他激励对象小计
(1 人)
合计(1 人) 87,552 21,888 25%
注:1、上述表格所列人员为公司原**管理人员王小红,因岗位调动在任期
届满前不再担任公司**管理人员,根据规定可继续持有其在公司实际任职期间
享有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其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将根据《公**》、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度权益分派、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数量。
四、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5年3月24日
(二)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21,888 股
(三)董事、**管理人员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
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1)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2)离职后半年内,不
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
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
后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35,785,389 -21,888 35,763,501
**售条件股份 7,996,302,870 21,888 7,996,324,758
总计 8,032,088,259 0 8,032,088,259
五、律师意见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国电南瑞具备实施本次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主体**,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及暂缓授予部分第
一期解锁相关事宜(本法律意见书中简称“**期解锁”)事项已获得必要批准
和授权,**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期解锁安排符合《公**》《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国
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实施
的法律障碍。具体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 2024 年 12 月 24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关于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书》。
特此公告。
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