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孙德坤)
作为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4 年
度履职期间,我严格按照《公**》、《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
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
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职
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孙德坤,注册会计师,2003 年 6 月至今任烟台同济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总经理;2010 年 3 月至今任山东昊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经理。2023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兼职情况:2023 年 8 月至今任山东隆基机械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除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外,我和我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
公司附属企业任职,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
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有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会议资料,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的报告,着重关注公司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定期报告等重大事项,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对各项议案提出合理化
建议和意见,为公司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对各次董事会会
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 本年应 是否连续两
亲自出 委托出席 缺席次 本年度应 出席股东
事姓名 当参会 次未亲自参
席次数 次数 数 参与次数 大会次数
次数 加会议
孙德坤 12 12 0 0 否 5 5
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4 次,本人**积极参与。在所任职的专门委员会上本
着客观公正、严谨务实的原则,基于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为专门委员会
提供合理化的建议,对提高公司规范治理水平,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
作用。
报告期内,本人参与了公司各次董事会决策并认真审议了关联交易、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提名董事、聘任公司**管理人员等事项,促进董事会科学决策,
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控制评价报告及定期报告,并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报告审
计中的计划安排、**关注事项等进行沟通,确保审计工作及时、准确、客观。
等,积极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广泛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现场调研、参会,电话交流、
视频参会等形式参与到公司工作中,定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项目建设、
内控规范体系建设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等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
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也给予我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及时、
详细提供相关资料,使我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动态。对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公司积极予以采纳,对要求补充的信息及时进行了补充或解释,保证了独立董事
职权的有效行使。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关注事项的情况
任职期间内,本人对公司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同意意
见,具体事项如下:
公司 2024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与南山集团有限公司签订“2025 年度综合服务协议附表”并预计 2025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新南山**投资有限公司签订“2025
年度综合服务协议附表”并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于
预计公司与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
于向关联方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
合规,进行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定价原则客观公允,有利于
公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行使独
立董事职权,在任职期间内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
了**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
实、完整、准确,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 2023 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坚持以公允、
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具有较强的专业
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
议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其 2023 年度审计服务
费用 150 万元(财务审计费用 10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50 万元)。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情况一
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相关承诺事项情况的披露真实充分,不存在应披露但未披
露的情形。同时,公司能够积极敦促承诺各方,确保各相关承诺得到了及时有效
地履行。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3 年年度、2024 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能够有效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
发展。本人认为,公司以上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水平是合理的,不存在损害
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本人对任职期间内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持续关注与监督,公司信息披露
制度健全,且能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
定执行,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除上述事项外,本人任职期间还**关注了要约收购、股份回购进展等情况,
利用自身会计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在可能影响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
的重大事项,审慎客观审查,在董事会会议上发表专业意见,促进董事会决策符
合公司整体利益,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角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推动公
司不断完善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新的一年,本人将恪尽职守,积极履职,并将持续加强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
交流,利用专业能力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提升公司董事会的科
学决策能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孙德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