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4 证券简称:长川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5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
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符合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的**授予部分激励对象 148 人、
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 3 人,共计 151 人;
? 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部分拟归属数量:329.9312 万股,占目
前公司总股本的 0.5264%;预留授予部分拟归属数量:38.3040 万股,
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611%;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 归属价格:9.51 元/股(四次调整后)。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7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
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
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
就,同意按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148 名**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办理 329.9312 万股、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及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 700 万
股(调整前),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31,379.05 万股的 2.23%。
其中,**授予限制性股票 625 万股(调整前),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
股本总额 31,379.05 万股的 1.99%,**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89.29%;
预留 75 万股(调整前),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31,379.05 万股
的 0.24%,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10.71%。
(3)授予价格 18.74 元/股(调整前)。
(4)激励人数:**授予的激励对象共 161 人,包括公告激励计划时在本
公司(含分、子公司)任职的董事、**管理人员、中层干部及核心人员;预留
授予的激励对象共 4 人,包括预留授予时在公司任职的董事、中层干部及核心人
员。
(5)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授予的限制性 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交易日至**
股票**个归属期 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一个交易日止
**授予的限制性 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交易日至**
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一个交易日止
**授予的限制性 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交易日至**
股票第三个归属期 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部分若在 2021 年授予,则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
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交易日至预留
股票**个归属期 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交易日至预留
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交易日至预留
股票第三个归属期 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部分若在 2022 年授予,则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
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交易日至预留
股票**个归属期 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交易日至预留
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
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
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
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作
废失效。
(6)任职期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
限。
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 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
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5%;
**个归属期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0%;
第二个归属期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75%;
第三个归属期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若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在 2021 年授予,则预留部分的业绩考核目标与**
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在 2022 年授予,则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0%;
**个归属期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75%;
第二个归属期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③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相关规定组织实
施,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分为**、良好、合格、不达标四个档次,届时根
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
量:
考核结果 ** 良好 合格 不达标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80% 60% 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
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归属
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1)2021 年 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2021 年 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激励对象
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3)2021 年 2 月 9 日至 2021 年 2 月 18 日,公司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
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异议。2021 年 2 月 19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
公示情况说明》。
(4)2021 年 2 月 26 日,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 年 3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1 年 3
月 19 日为**授予日,授予 161 名激励对象 625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监事
会对截止**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 年 8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
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
以 2021 年 9 月 1 日为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 4 名激励对象授予 142.5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
查意见。
(7)2023 年 1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个
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部分**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8)2024 年 3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二个
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9)2025 年 3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
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二)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9 日向 161 名激励对象**授予 1187.50 万股(调整后)
限制性股票;2021 年 9 月 1 日向 4 名激励对象授予 142.50 万股(调整后)预留
部分限制性股票。
授予后限制性股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票剩余数量
注:1、由于公司实施了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21 年 8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对激励计划**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
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18.74 元/股调整为 9.81 元/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由 625 万股调整为 1187.50 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由 75 万股调整为 142.50 万股。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对激励计划首
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的授予价格由 9.81 元/股调整为 9.71 元/股。
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对激励计划
**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9.71 元/股调整为 9.61 元/股。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对激励计划**
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的授予价格由 9.61 元/股调整为 9.51 元/股。
(三)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历次变动情况
(公
告编号:2021-023),公司拟定 2020 年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 2020 年 12 月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 31,379,050.20 元(含税);同时,以
资 本 公 积 金向 全 体 股东 拟 每 10 股转 增 9 股 , 转 增后 公 司 总股 本 增 加 至
的,将按照维持每股的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根据《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应对本次激励计划
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相应调整。
(1)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的调整
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P=P0÷(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②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授予价格(含预留)P=(P0-V)/(1 n)=(18.74-0.1)/(1 0.9)=9.81 元/
股
(2)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调整
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Q=Q0×(1+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
的股票数量);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Q= Q0×(1+n)=625×(1 0.9)=1187.50 万股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 Q= Q0×(1+n)=75×(1 0.9)=142.50 万股
上述调整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次会议审
议通过。
(公
告编号:2022-056),公司拟定 2021 年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 2021 年 12 月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 60,432,872.80 元(含税),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
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维持每股的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根据《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应对本次
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相应调整。
(1)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的调整
①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授予价格(含预留)P=P0-V=9.81-0.1=9.71 元/股
上述调整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
**个归属期激励对象人数由 161 人调整为 152 人,另有 2 名**授予激励对象
性股票由 356.2500 万股,调整为 325.5945 万股;由于 1 名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
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公司预留授予部分**个归属期激励对象人数由 4 人调整
为 3 人,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由 42.7500 万股,调整为 35.9100 万股。
上述事项已经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
(公
告编号:2023-036),公司拟定 2022 年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 2022 年 12 月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 60,432,872.80 元(含税),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
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应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相应调整。
(1)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的调整
①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授予价格(含预留)P=P0-V=9.71-0.1=9.61 元/股
上述调整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
第二个归属期激励对象人数由 152 人调整为 151 人,另有 22 名**授予激励对
象 2021 年个人层面考核结果为“良好”或“合格”未达到**。因此可归属限
制性股票作废 9.3328 万股,本次归属数量调整为 319.4052 万股。
上述事项已经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
告编号:2024-046),公司拟定 2023 年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 2023 年 12 月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
自上述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因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
个归属期归属,合计归属 3,553,152 股后增加为 626,783,502 股。因公司股本总额
发生变动,根据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方案,维持每股的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
配总额后,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 元(含税),合计派发
现金股利为人民币 62,678,350.2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
规定,应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相应调整。
(1)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的调整
①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授予价格(含预留)P=P0-V=9.61-0.1=9.51 元/股
上述调整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
第三个归属期激励对象人数由 151 人调整为 148 人,另有 123 名**授予激励对
象 2023 年个人层面考核结果为“良好”或“合格”未达到**。因此**授予
部分可归属限制性股票作废 96.7328 万股,本次归属数量调整为 329.9312 万股。
另有 3 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 2023 年个人层面考核结果为“良好”未达到**。
因此预留授予部分可归属限制性股票作废 9.5760 万股,本次归属数量调整为
上述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
(四)本次归属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的差异的说明
除上述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
异。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
次可归属数量为 329.9312 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
的 148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董事会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
次可归属数量为 38.3040 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董事会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激励对象归属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激励计划**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进入第三个归
属期,根据《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交易日至首
次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一个交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和《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
关规定,激励计划**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现
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
条件。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选;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归属条件。
情形的;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三)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划**授予的 151 名激励对象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 中: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
以上的任职期限。 职,**授予仍在职的 148 名激
励对象符合归属任职期限要求。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考核年度为 2023 年,业绩考核目
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4〕
标如下:
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业收入 1,775,054,859.92 元,较
面业绩考核达标。
(五)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根据公司制定的《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
划**授予仍在职的 148 名激励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个人的绩效考核结果
对象中,25 名激励对象 2023 年
分为**、良好、合格、不达标四个**。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本
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100%;
考核结果 ** 良好 合格 不达标
个人层面归 考核结果为“良好”,本期个人层
属比例 面归属比例为 80%;19 名激励对
象 2023 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
“合格”,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
为 60%。
比例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
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
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统一办理 148 名**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
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进入第三个归
属期,根据《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归属期为“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交易日至预
留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一个交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日至 2025 年 8 月 30 日。
(2)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和《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
关规定,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现
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条件。
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选;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归属条件。
情形的;
(三)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 划预留授予的 3 名激励对象均符
以上的任职期限。 合归属任职期限要求。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考核年度为 2023 年,业绩考核目 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标如下: 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4〕
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574 号):2023 年度公司实现营
面业绩考核达标。
(五)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个人的绩效考核结果
分为**、良好、合格、不达标四个**。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仍在职的 3 名激励对
考核结果 ** 良好 合格 不达标
象 2023 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
个人层面归 为“良好”,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
属比例 例均为 8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
比例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
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
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统一办理 3 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
归属股份登记手续。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详见《关于作废
编号:2025-007)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部分:
本次归属前已获 本次可归属 本次归属数量占
姓名 职务 授予的限制性股 限制性股票 已获授限制性股
票数量(万股) 数量(万股) 票总量的比例
孙峰 董事、副总经理 133.0000 42.5600 32.0000%
唐永娟 财务总监 7.6000 2.4320 32.0000%
中层干部、核心人员 926.0600 284.9392 30.7690%
(146 人)
合计(148 人) 1,066.6600 329.9312 30.9312%
(二)预留授予部分:
本次归属前已获 本次可归属 本次归属数量占
姓名 职务 授予的限制性股 限制性股票 已获授限制性股
票数量(万股) 数量(万股) 票总量的比例
陈江华 董事、副总经理 95.0000 30.4000 32.0000%
中层干部、核心人员
(2 人)
合计(3 人) 119.7000 38.3040 32.0000%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一)**授予部分
根据《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归属条件,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
次可归属数量为 329.9312 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
的 148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二)预留授予部分
根据《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归属条件,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
次可归属数量为 38.3040 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五、监事会意见
(一)**授予部分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三
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 148 名激励对象归属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二)预留授予部分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
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 3 名激励对象归属 38.3040
万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六、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一)**授予部分
除 3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丧失激励对象**,不符合归属条件外,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 148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符合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
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
体**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 148 名**授予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
股票的归属数量为 329.9312 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预留授予部分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 3 名激励对象
符合《公**》《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任职**,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的主体**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 3 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
票的归属数量为 38.3040 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
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管理人员的,在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前 6 个月内不
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本激励计划无持股 5%以上股东参与。
八、本次归属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
三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公司将在授予
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
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
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
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
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
本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合计 368.2352 万股,总股本将由 62,678.3502 万股增
加至 63,046.5854 万股,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
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
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九、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认为:《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
期符合归属条件,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长川科技实施本次
归属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十、备查文件
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预留
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