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鑫股份”或“公司”)**公开
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众鑫股份**公开发行网下配
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924 号),公司向社会
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559,700 股,并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发行完成后股本总数为 102,238,793 股,其中有限售条
件流通股 82,201,560 股,占公司发行完成后股本总数的 80.40%,**售条件流
通股 20,037,233 股,占公司发行完成后股本总数的 19.60%。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
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现该部分限售股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 2025 年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总股本未
发生变化。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公司**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根据《浙江
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主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网下
发行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
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配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
诺,不存在因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410,527 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3 月 20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序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占公 本次上市流通 剩余限售股
股东名称
号 数量(股) 司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公开发行网
持有者
合计 410,527 0.40 410,527 0
注:本次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明细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
合计 410,527 -
五、股本结构变动表
类别 变动前(股) 变动数(股) 变动后(股)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82,201,560 -410,527 81,791,033
**售条件的流通股 20,037,233 410,527 20,447,760
股份合计 102,238,793 0 102,238,793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份持有人均
已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锁定期承诺。本次限售股上市
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
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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